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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錦溪棹歌五首 其二》

圖片來自網絡

作品名稱: 《雲錦溪棹歌五首 其二》

創作年代:元代

文學體裁:詩

作 者:揭傒斯

《雲錦溪棹歌五首 其二》是元代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史學家揭傒斯的詩。[1]

揭傒斯性格耿直,好善嫉惡,表里如一。聽到某郡縣有廉潔奉公、愛護百姓的官吏,講話、寫文章時,必定旁引曲喻,稱道廉吏的行為,宣揚廉吏的品德。聽到某官吏貪贓害民,則必定在議論時批評這個官吏,並規勸他。[2]

詩詞正文

作者簡介

揭傒斯(1274~1344)元代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史學家。字曼碩,號貞文,龍興富州(今江西豐城杜市鎮大屋場)人。與虞集楊載、范梈同為「元詩四大家」之一,又與虞集、柳貫、黃溍並稱「儒林四傑。」[3]

揭傒斯幼年家境貧苦。其父揭來成是宋朝的一個「拔貢」,母親黃氏。5歲從父就讀,刻苦用功,晝夜不懈,十二三歲博覽經史百家,至十五六歲時已是文采出眾,尤其擅長詩詞、書法。年紀差不多的人,均敬佩他,拜他為師。

揭傒斯青年時期,遠遊湖南、湖北,講學謀生,直至39歲。一些名公顯宦很器重他,湖南宣慰使趙琪素把揭看作「知人」,說他將來必為「翰苑名流」。湖南憲使盧摯、湖北憲使程鉅夫也非常賞識他。程鉅夫稱揭傒斯為「奇才」,把自己的堂妹許配給他為妻。[4]

元至正三年(1343年),揭傒斯以70歲高齡辭職回家。走到中途,皇帝派人追上,請揭傒斯回京寫《明宗神御殿碑文》。至正四年(1344年)七月四日(8月12日),《遼史》修成,呈送皇帝,得到獎賞,並勉勵他早日完成金、宋二史。揭傒斯深知皇帝對自己的信任,唯恐力不從心,難以完成。他吃住都在修史館中,每天天剛亮便起床,至深夜不歇,廢寢忘食。那年盛夏,揭身染傷寒,仍伏案修撰。七月戊戌(十一)日(8月19日)以身殉職。朝中官員得悉揭傒斯去世的噩耗,都趕到史館哭悼。

視頻

元代歷史背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