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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密度 |
中文名: 人口密度 含義: 單位面積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數 表示: 世界各地人口的密集程度 計算單位: 每平方千米或每公頃內的常住人口 |
人口密度是單位面積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數。它是表示世界各地人口的密集程度的指標。通常以每平方千米或每公頃內的常住人口為計算單位。世界上的陸地面積為14800萬平方千米,以世界70.57億人口計,平均人口密度約為每平方千米47人。[1]
基本介紹
人口密度是單位面積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數。它是表示某一地區人口的密集程度的指標。通常以每平方千米或每公頃內的常住人口為計算單位。在面積相同的二個不同區域內,居住多少人一般是不相同的。人口密度能從數量上反映人口分布的地區差異,是反映某一區域範圍內居住人口疏密程度指標。世界上的陸地面積為14800萬平方千米,以世界70億人口計,平均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7人。但是,世界上實際人口的分布是很不均勻的。按各國的平均數而論,以農業經濟為主,人口比較密集的孟加拉國為例,其人口密度為881人/平方千米(據2005年統計數字,下同);而國家比較小,全部國土中城市占重要地位或全部為城市的新加坡與摩納哥為例,前者的人口密度為7714人/平方千米,後者為17565人/平方千米。再看人口少的國家或地區,如蒙古的人口密度約為1.6人/平方千米;北美洲的格陵蘭地區只有0.023人/平方千米,即平均每42.7平方千米才有1人。在冰天雪地的南極洲,它的面積達1400萬平方千米,則是一個無固定居民的地區。我國人口的數量居世界第一位,人口密度平均是132人/平方千米,密度最高的江蘇為 712人/平方千米,密度最低的西藏只有2人/平方千米。以城市而論,北京市市區的人口密度為973人/平方千米(2008,下同),但各區縣差別仍很大,如市內的宣武區,人口的密度達28520人/平方千米,而遠郊的門頭溝區則只有266人/平方千米。
同地區人口數經常變動,故人口密度的計算須針對一定地區和一定時點進行,以便相互進行比較。1900~1980年,世界人口密度已從每平方公里10.8人增至29人。1980年,歐洲人口密度最高,為67人;亞洲次之,為60人;拉美17人,非洲15.7人,北美11人,大洋洲2.5人。中國的人口密度1981年為105.5人,但分布不平衡。西北部的新疆、青海、西藏、內蒙古4省區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不足8人,而其餘26個省、市、自治區平均人口密度達200人左右。其中江蘇、山東兩省高達500人以上。
人口密度
為使人口密度同資源、經濟緊密結合,人口密度分為:①農業人口密度。指單位面積上的平均農業人口數。它可避免不同國家(或不同地區)比較人口密度時,因城鄉人口比例相差懸殊而帶來的假象,真實地反映散居在土地上並依賴土地生活的人口密度。故既有地理意義,又有經濟意義;②比較人口密度。指單位農用土地(包括耕地、多年生作物和可利用的牧場,後者按3:1折換成耕地)上的平均人口數。這一指標可避免不同而造成的假象,更確切地反映農用土地的負擔能力,或反映地區人口對的壓力大小;③經濟人口密度。指各種自然資源、經濟資源與人口的比。如人均水資源量、人均能源、人均、人均收入、人均工農業產品產量等。
密度等級
我們可以從人口密度的分布來看世界人口分布的情況。一般把人口的密度分為幾個等級:
第一級 人口密集區 >100人/平方千米(例如:中國、韓國、日本)
第二級 人口中等區 25~100人/平方千米(例如:巴西、埃及)
第三級 人口稀少區 1~25人/平方千米(例如:蒙古)
第四級 人口極稀區 <1人/平方千米(例如:加拿大、格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