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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難得,佛法難聞,為求半句佛法不惜捨身
圖片來自植物之家網

人身難得,佛法難聞,為求半句佛法不惜捨身,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當婆羅門在高處捨身躍下,未墜地時,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這婆羅門因得不死

原文

弘一大師,俗名李叔同,在家時是民國時期著名音樂家、美術教育家、書法家、戲劇活動家,是中國話劇的開拓者之一。從日本留學歸國後,先後擔任過教師、編輯之職,後剃度為僧,法名演音,號弘一,晚號晚晴老人,後被人尊稱為弘一法師。1913年受聘為浙江兩級師範學校(後改為浙江省立第一師範學校)音樂、圖畫教師。1915年起兼任南京高等師範學校音樂、圖畫教師,並譜曲南京大學歷史上第一首校歌。

古語道: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來這裡讀書,又復得聞佛法哩!今這樣,真是好極了。諸生得這難得機緣,應各各起歡喜心,深自慶幸才是。

本師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中為法捨身幾段故事給諸位聽,現在先引涅槃經一段來說。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劫前,當無佛法時代,曾作婆羅門,這位婆羅門,品格清高,與眾不同,發心訪求佛法。那時忉利天王在天宮瞧見,要試此婆羅門,有無真心,化為羅剎鬼,狀極兇惡,來與婆羅門說法,但是僅說半偈(印度古代的習慣以四句為一偈)。婆羅門聽了羅剎鬼所說的半偈很喜歡,要求羅剎再說後半偈,羅剎不肯。

婆羅門力求,羅剎便向婆羅門道:『你要我說後半偈,也可以,你應把身上的血給我飲,身上的肉給我吃,才可許你。』婆羅門為求法故,即時答應道:『我甚願將我身上的血肉給你。』羅剎以婆羅門既然誠懇地允許,便把後半偈說給他聽。婆羅門得聞了後半偈,真覺心滿意足,不特自己歡喜,並且把這偈書寫在各處,遍傳到人間去。婆羅門在各處樹木山岩上書寫此四句偈後,為維持信用,便想應如何把自己肉血給羅剎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跳躍下來,自謂可以喪了身命,便將血肉給羅剎吃。

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當婆羅門在高處捨身躍下,未墜地時,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這婆羅門因得不死。羅剎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試試婆羅門的,今見婆羅門求法如此誠懇,自然是十分歡喜讚嘆。若在婆羅門因志求無上正法,雖棄捨身命亦何所顧惜呢!剛才所說:婆羅門如此求法困難,不惜身命。諸位現在不要捨身,而很容易的得聞佛法,真是大可慶幸呀![1]

佛教信仰

信仰佛教的好處,有些雖然信仰他教亦能獲得,但畢竟佛教要高超、殊勝多了。

佛教詳盡地剖析宇宙人生的問題,目的在使人對人生能獲得正確的認識。

一般人對人生的看法,不外乎悲觀樂觀兩種。

而佛教的人生觀,嚴格說來,是既不屬於悲觀,也不屬於樂觀的,我們可以勉強稱它做:『中觀』。

什麼叫『中觀』呢?就是既不哭哭啼啼地悲嘆人生,也不渾渾噩噩地虛擲生命,它能用智慧的眼光,掃除一切人生的疑懼、苦悶和誤解,而正確地認識人生的真象,把握人生的方向。

佛教又認為眾生是一體的,休戚與共的,小我生活於大我之中。因此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不但不能自私自利,反而要有慈悲助人的精神。

佛教反對命運操縱在他人或神的手中,自己做的自己承當,因此人人要克苦耐勞,努力奮鬥,為了明日,必須獻出今天,沒有辛勤的耕耘,哪會有豐碩的收穫呢?

佛教的戒律,對人的行為並不是死的束縛,而是活的鼓舞,在消極方面可以止惡防罪,在積極方面能夠鼓勵救人濟世。舉『不殺生』為例,它的真正精神與目的,不在自己的不殺,而是要去勸人戒殺,一個立志學菩薩道的人,自己殺生固是破戒,就是見死不救也是犯戒。其他戒律也莫不如此,不但自己不能『偷盜』、『說謊』,更要勸人不要偷盜、說謊,苦口婆心的,不厭其煩的勸人改邪歸正。

嚴守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違犯五戒在社會上就不能立足,同時為國法所不容,最後只有身系囹圄,飽嘗鐵窗滋味。而佛教更認為要想做『人』就非守五戒不可,違反五戒,下世就不能再得人身,而將墮入地獄、畜生、餓鬼等三惡道了。(這三類眾生的報應都是痛苦不堪的,因此稱為惡道。)我們且不管下世如何,看看目前就夠了,人能不殺生,社會上就沒有殺人命案;能不偷盜,就沒有小偷、強盜;能不邪淫,就不會有男偷女娼,破壞家庭倫理的事;能不妄語也就不會有欺、詐、騙等事;能不飲酒,則身心愉快,頭腦清晰,不會因一時糊塗而闖禍。(酒有害身體,早經醫學一再證明。)如此,這個社會不是寧靜、安樂的社會嗎?因此我說佛教有淨化社會人心的功用。

佛從不生氣,或處罰弟子,在佛教經典中,絕對找不到佛發怒而用洪水、瘟疫來處罰人類的。

佛對弟子一直和顏悅色,諄諄教誨,他真的是『有教無類』——不論老、少、貧、富、貴、賤,同時包括宇宙間每一類眾生在內。

佛最懂得因材施教,能把握不同的時機,對不同資質的眾生說最好的道理。[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