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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山區(公園剪影)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倉山區是福建省[1]福州市轄區。位於福州市區南部南台島上,四面以閩江南、北港分別與鼓樓區、台江區、晉安區、馬尾區、長樂市、閩侯縣為界。總面積142平方千米。總人口48萬人(2012年末)。全區轄8個街道、5個鎮:倉前街道、東升街道、對湖街道、臨江街道、三叉街街道、上渡街道、下渡街道、金山街道、倉山鎮、城門鎮、蓋山鎮、建新鎮、螺洲鎮。區政府駐金山街道閩江大道236號。

四周環水,區內多山丘、坡地,地勢北陡、中高、南緩,有煙臺山、高蓋山、黃山等山。古蹟有琉球墓園、蔡襄祠堂、安瀾會館、廣東會館、林森公館、江南橋、龍江寺、種福寺、長興寺、天寧寺、真武廟、聖王廟、石厝教堂、臨江天主教堂、天安堂、明道堂。紀念地有將軍廟、獨立廳、嚴復故居、嚴復墓、陳若霖墓。遊覽地有煙山公園、江心公園、倉前公園、廣福山公園、城山豬姆豬仔風動石、金山寺。

歷史沿革

倉山區因地處倉前山得名。古稱藤山,明洪武年間(1368年)在藤山北麓建鹽倉,俗稱鹽倉前,遂通稱倉前山,簡稱倉山,區名由此而來。1946年1月福州建市時即置倉山區,1949年8月17日解放後,仍為市轄區之一。1955年11月,設上渡、下渡、臨江、倉前、麥園、藤山6個街道辦事處。1956年5月,撤銷水上區,併入倉山區,增設橋東、橋西兩個街道辦事處。

1957年7月,橋東、橋西兩個街道辦事處合併為水上街道辦事處。1958年1月,撤銷藤山街道辦事處,併入下渡街道辦事處;撤銷麥園街道辦事處,併入倉前街道辦事處。   1968年9月,倉山區更名為朝陽區。1970年2月,郊區行政辦事處撤銷,其所轄蓋山公社併入朝陽公社,劃歸朝陽區;7月,閩侯縣城門公社劃歸朝陽區。1975年5月,朝陽、城門公社劃歸郊區行政辦事處。1978年7月,朝陽區復名倉山區。1987年12月,撤銷水上街道辦事處,增設對湖街道辦事處。

1995年10月27日,國務院(國函[1995]102號)批覆同意調整福州市市轄區的行政區域,其中:倉山區轄倉前、對湖、臨江、上渡、下渡、三叉街6個街道辦事處,從原郊區劃入的建新、倉山、蓋山、螺洲、城門5個鎮。區政府駐地不變。1996年1月,市區行政區劃正式調整後,倉山區從原郊區劃入建新、倉山、蓋山、螺洲、城門5個鎮,從鼓西街道劃入農大居委會。全區轄7個街道、5個鎮:倉前街道、下渡街道、臨江街道、三叉街街道、上渡街道、對湖街道、東升街道、建新鎮、倉山鎮、蓋山鎮、城門鎮、螺洲鎮。面積142平方千米,人口約32.6萬人,區政府駐麥園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倉山區常住總人口482039人,其中:倉前街道24537人,東升街道9270人,對湖街道27030人,臨江街道22131人,三叉街街道20291人,上渡街道12569人,下渡街道32312人,倉山鎮46264人,城門鎮90302人,蓋山鎮88931人,建新鎮64359人,螺洲鎮19666人,福建師範大學10472人,福建農業大學9241人,紅星農場4664人。 2003年,根據省政府《關於福州市調整倉山區部分行政區劃設立金山街道辦事處的批覆》(5月 閩政文[2003]134號)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倉山區部分行政區劃設立金山街道辦事處的批覆》(6月26日 榕政綜[2003]155號),調整倉山區部分行政區劃,設立金山街道:從建新鎮劃出盧濱、後曹、潘邊、石邊、新頤、上雁、葛嶼、閩江、劉宅9個村,從倉山鎮劃出燎原村,從上渡街道辦事處劃出橫江居委會,設立金山街道。金山街道辦事處四至範圍為:東至閩江北港,西至閩江南港,南至浦上路,北至金山大道。金山街道辦事處駐金山生活區風荷苑1號。行政區劃調整後,倉山區轄8個街道、5個鎮:倉前街道、下渡街道、臨江街道、三叉街街道、上渡街道、對湖街道、東升街道、金山街道、建新鎮、倉山鎮、蓋山鎮、城門鎮、螺洲鎮。共有99個居委會、107個行政村。

2004年,全區總人口48萬人。轄8個街道、5個鎮,共有52個社區和112個行政村(同一出處另有數據為:10個居委會、58個社區、109個行政村)。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2],倉山區常住總人口762746人,其中:倉前街道23663人,東升街道13195人,對湖街道35785人,臨江街道29598人,三叉街街道23993人,上渡街道43622人,下渡街道36275人,金山街道80791人,倉山鎮30247人,城門鎮96539人,蓋山鎮122018人,建新鎮201925人,螺洲鎮18462人,紅星農場6633人。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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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