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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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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優先股

形式: 舉債集資

特點: 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

主要特徵: 優先股的權利範圍小

綜合應用: 基本分析、技術分析

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分配等享有優先權,其風險較小。但是優先股股東對公司事務無表決權。 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1]

定義

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來保證 優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潤分配降至0之後,優先股在股利方面就達不到股息收益率 ),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類似舉債集資的形式。

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設定(其實是上限),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剩餘利潤的 分紅,也不享有除自身價格以外的所有者權益,如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優先股會有損失的。

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相對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 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主要特徵

1、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確的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

2、優先股的權利範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有限表決權,對於優先股股東的表決權限財務管理中有嚴格限制,優先股東在一般股東大會中無表決權或限制表決權,或者縮減表決權,但當召開會議討論與優先股股東利益有關的事項時,優先股東具有表決權。

3、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優先股是"普通股"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

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具有如下特點:

1)優先股股東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無表決權和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

2)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業績好壞影響,並可以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當公司破產進行財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

股票按購買主體劃分,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

兩種權利

a. 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視公司盈利情況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無利不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優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干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主要分類

主要分類有以下幾種:

(1)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未給付的股息,有權要求如數補給。對於非累積的優先股,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優先於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但如該年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後年度中予以補發。一般來講,對投資者來說,累積優先股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2)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非參與優先股"。一般來講,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

(3)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優先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日益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4)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已發生的優先股時,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

收回方式

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

(1)溢價方式: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

(2)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於定期地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

(3)轉換方式: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