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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麟

伯麟(18世紀?-1823年),瑚錫哈理氏,玉亭,滿洲正黃旗人,清朝官員、兵部尚書

由翻譯舉人入仕曾任雲貴總督嘉慶二十五年四月戊申(1820年6月3日),接替和世泰,擔任清朝兵部尚書道光元年五月庚申(1821年6月10日)遷體仁閣大學士。由松筠接任。道光二年(1822年)六月伯麟休導致,次年去世,諡號文慎。[1]

早年經歷

伯麟,字玉亭瑚錫哈哩氏,滿洲正黃旗人。由翻譯舉人授兵部筆帖式,擢右春坊右贊善,累遷內閣學士。乾隆五十七年,授盛京兵部侍郎,尋授山西巡撫[2]

嘉慶朝

嘉慶九年,擢雲貴總督。十年,緬甸暹羅屬夷戛於臘構釁,求助於孟連土司刀派功,往援遇害,失其印。伯麟以刀派功禍由自取,惟責暹羅繳所得印。十一年,緬甸請預期納貢。伯麟知其與暹羅構兵,為求助地,卻之。後緬甸為戛於臘所敗,果來乞援,伯麟拒勿應,戛於臘旋亦敗走。緬兵次車裡土司界,嚴兵守邊,移檄訓戒,緬兵遂退。迤南江外倮匪入邊劫掠,遣普洱鎮總兵那林泰剿平之。十三年,緬甸四大萬頭目來請十三板納地,伯麟責其冒昧,諭以十三板納為九龍江土司所轄,俱屬內地,毋生覬覦,詔嘉其得體。十四年,入覲,賜花翎。

十七年,騰越邊外野寨頭目拉干出擾,遣兵擒之。緬寧、騰越要隘舊設土練一千六百名,久廢,規復其制,給曠土耕種。僧銅金從倮夷李文明為亂,已悔罪投誠,更姓名為張輔國,充南興土目;至是復勾結倮眾侵擾,伯麟赴緬寧督土司會剿。十八年正月,進逼南興,破其巢,輔國就戮,邊境肅清。增設騰越鎮馬鹿塘、大壩二汛。

二十二年,臨安邊外夷人高羅衣自稱窩泥王,偽署官職,糾眾萬餘,攻殺土目龍定國,擾瓦渣、溪處兩土司境,渡江窺伺內地,伯麟親往剿平之。議定善後條規,使各土司綏靖夷民,以安反側。敘功,加太子少保。尋命協辦大學士,仍留總督任。二十三年,羅衣從侄高老五竄藤條江外復為亂,擾及郡城。督師剿擒之,餘黨悉殲。增設臨安江內東、西兩路要隘塘汛官兵,以江外煙瘴最盛,降夷就撫,裁撤留防兵練。

二十五年,召授兵部尚書,兼都統。復疏陳滇黔邊務六事,如議行。

道光朝

道光元年,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兵部。尋以年老休致,仍充實錄館總裁。三年,萬壽節,與十五老臣宴。逾年,卒,諡文慎。

伯麟任邊圻凡十六年,廉潔愛民,士林尤感戴之。還朝後,以旗人生計為憂,疏陳調劑事宜,深中利弊。論者謂有名臣風。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官銜
前任:
和世泰
清朝兵部滿尚書
嘉慶二十五年四月戊申 - 道光元年五月庚申
1820年6月3日 - 1821年6月10日
繼任:
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