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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建築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類名詞。

關於漢字的起源[1],中國古代文獻上有種種說法,如「結繩」、「八卦」、「圖畫」、「書契」等,古書上還普遍記載有黃帝史官倉頡造字的傳說。現代學者認為,成系統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個人創造出來,倉頡[2]如果確有其人,應該是文字整理者或頒布者。最早刻劃符號距今8000多年。

名詞解釋

體育建築(sports building )作為體育教育、競技運動、身體鍛煉和體育娛樂等活動之用的建築,包括建築物和場地設施等。一般來說,體育建築由比賽場地、運動員用房(休息、更衣、浴室、廁所等)和管理用房(辦公、器材、設備等)三部分組成。

體育建築起源於古希臘,那裡有建築史上占居重要地位的奧林匹亞城體育建築群.公元前776年開始,每4年在此舉行一次奧林匹克運動會。體育場呈狹長形,觀眾席砌築在場區山坡上。體育館(也稱體操館)是供運動員進行室內操練的場所。古羅馬的體育場為圓形或橢圓形,觀眾台採用骨架結構。現已發掘出的羅馬大型競技場遺址有75處之多。其中較為完整的是羅馬大角斗場,建築平面為橢圓形,可容 5萬觀眾。歐洲中世紀體育運動衰落。直至19世紀初,隨着體育運動的復興,體育建築重新發展起來。1811年在柏林建成世界上第一座現代化體育館。1896年,現代第1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在雅典重建的體育場舉行,場地仍為狹長形,可容觀眾7萬人。此後歷屆奧運會的承辦國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體育設施,著名的有羅馬大體育館,羅馬小體育宮(1960,第17屆),東京代代木國立綜合體育館(1964,第18屆),慕尼黑體育中心(1972,第20屆),蒙特利爾梅宗涅夫體育中心(1976,第21屆),莫斯科列寧體育中心(1956年建成,1980年第22屆奧運會使用)。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體育場是巴西里約熱內盧的馬拉卡納體育場(1949),可容觀眾15萬人;世界上最大的體育館是美國密歇根州龐蒂亞克體育館,採用充氣結構屋頂,覆蓋面積220×168米,可容觀眾 8萬人。

中國古代建有球場、武廳、體育學堂等場所,時有興衰。20世紀初,開始興建現代體育建築,清華學校的體育館是最早的實例。至1949年,中國所建的體育場、體育館、游泳池、跑馬場等為數不多。其中規模較大的有北京先農壇體育場、南京中央體育場(1931)、上海江灣體育場(1935)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建造了大量體育建築。截至1982年底,全國已有各類體育運動場地41.5萬個,其中有可容觀眾10萬人的北京工人體育場(1959,圖3),有18000座席的首都體育館(1968),有18000座席的上海體育館(1975)等。1983年建成的上海游泳館,設有4100座席,可進行國際游泳、跳水比賽。

總體布局

在城市建設總體規則中,體育建築應布點均衡,位置適中,交通方便,並儘量與公園綠地相結合,美化城鎮。選地應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利用原有市政設施。體育建築的總體布局有兩種形式:集中式和分散式。為大、中、小學校的體育教育和城鎮居民身體鍛煉服務的體育建築,以分散布局為主;供比賽用的大型體育場、體育館,則須既有集中的,也有分散的。歷屆奧運會體育建築布局,多採用集中式,如聯邦德國慕尼黑、加拿大蒙特利爾的等。這種布局便於使用和管理,並能形成一組獨具特色的建築群;然而在舉行盛大的運動會時,城市交通組織比較困難,群眾平時使用不便,利用率低。近年來分散式布局受到重視,1964年的東京奧運會、1980年的莫斯科奧運會、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會採取了相對分散的方式,把主要建築分散在三四處,既便於組織城市交通,也便於大型運動會結束後為居民提供活動場地。

組成

各類體育建築的組成因用途、規模和建設條件的不同,差別較大。一般由比賽場地、運動員用房(休息、更衣、浴室、廁所等)和管理用房(辦公、器材、設備等)三部分組成,供競技用的體育建築還有觀眾座席和裁判、貴賓座席以及休息用房。其中場地設施是最基本的內容。

比賽場地

體育建築的比賽場地大小要滿足體育訓練和比賽要求(長、寬、高或深和必要的緩衝空間)。場地構造和做法應符合標準,在堅固性、耐久性、彈性等方面保證使用要求。有些運動項目,場地還有朝向等要求,如田徑和球類等露天比賽的場地一般作南北向布置,以防止眩光和保證競賽條件均等。

觀眾席和休息用房

供比賽和表演用的體育建築要設觀眾座席,從幾百席到20萬席不等,這往往是設計要求較為複雜的部分。一般採用將觀眾視線與運動方向相垂直布置和座席逐級升起的方式,以取得最佳觀賞效果。一些球類比賽有最大視距限制,因而觀眾席多布置在場地長邊兩側,以獲得較近的視距。

有大量觀眾集聚的體育建築,還須設置觀眾休息用房,如休息廳、休息廊和盥洗室、小賣部、飲食廳室等。這些房間應適當集中布置,以提高使用率和便於管理。

運動員用房

體育建築一般應設置運動員和裁判員用的休息室、衛生間、醫療室等,其位置應儘可能靠近場地,避免與觀眾人流交叉。

管理用房

存放運動器材和燈光、音響、記分計時、廣播、電視等設備所需的專用房間以及管理用房,其布局應自成體系,以便於管理,並避免與觀眾人流交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