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俵 拼音:biào 注音:ㄅㄧㄠˋ 部首:亻 部外筆畫: 8 總筆畫:10

簡體部首: 亻 簡體部外筆畫: 8 簡體總筆畫:10

繁體部首:人

五筆86/98:WGEY 倉頡: OQMV 鄭碼:NCRH 電碼:0217

筆順編號: 3211213534 四角號碼:25232 UNICODE:4FF5

基本字義

biào   ㄅㄧㄠˋ 方言,把東西分給人:~分(按份兒或按人分發)。~散。

方言集匯

粵語:biu2biu3 客家話:[梅縣腔]biau3[台灣四縣腔]biau3beu3[客英字典]biau3[海陸豐腔]biau3[客語拼音字彙]beu3biau3[寶安腔]biau3

詳細解釋

俵 biào 〈動〉

散發;分給 [distribute]。如:俵子(散發給僧、道等人的赴齋憑證);俵施(分發施捨) 通「表」。顯揚;表彰 [praise;cite]。如:俵著(表彰,顯揚);俵揚(宣揚,張揚)

《康熙字典》

《子集中》《人字部》 ·俵 ·康熙筆畫:10 ·部外筆畫:8 《廣韻》方廟切《集韻》彼廟切《正韻》悲廟切,��標去聲。俵散。《六書故》分畀也。

English

divide, distribute[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