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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麥級戰列艦(德語:Linienschiffe der Bismarck-Klasse)是納粹德國海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所建造的兩艘戰列艦的船級。它們是德國海軍建成的最大型軍艦[1]。其中俾斯麥號於1936年7月動工,1940年9月落成;而其姊妹艦提爾皮茨號則是在1936年10月進行龍骨架設,1941年2月完工。

兩艘同級艦的服役生涯都是短暫的。俾斯麥號僅參加了一次軍事行動,即出擊至北大西洋的「萊茵演習行動」,以襲擊從北美發往英國的補給船隊。在行動中,它摧毀了英國戰列巡洋艦胡德號,並在丹麥海峽海戰中擊損新式戰列艦威爾士親王號。在皇家海軍追逐了3天後的最後一戰,俾斯麥號遭擊敗並沉沒。致沉的原因仍然存在分歧,英國的主要來源主張對艦隻的沉沒負責。然而據羅伯·巴拉德和詹姆斯·卡梅隆的考察證據表明,俾斯麥號的沉沒最有可能是如同其倖存船員所聲稱的自沉。

提爾皮茨號的生涯並不引人注目;它於1942年被遣往挪威水域,並在當地行使存在艦隊的職能以威懾從英國至蘇聯的護航船隊。期間它曾多次遭到皇家海軍及皇家空軍的襲擊。1944年,艦隻被蘭開斯特轟炸機的三枚高腳櫃炸彈命中,造成嚴重的內部破壞並使之傾覆。提爾皮茨號最終於1948年至1957年間被拆為廢鐵。

設計

德國海軍自1932年起便開始了新一代戰列艦的概念設計,以確定在《華盛頓海軍條約》關於35,000長噸(36,000公噸)排水量的框架下,所建戰列艦的理想特性。這些早期的研究已經明確,艦隻應配備八門330毫米炮、最大速度為30節(56千米每小時),並且具有強大的裝甲保護。具體至俾斯麥級的設計工作是在1933年啟動,並持續至1936年。1935年6月,德國簽署了《英德海軍協定》,這將允許德國以占皇家海軍35%的總噸位比例建造戰列艦。它也使德國得以進入自華盛頓會議所形成的國際條約體系。此時,已經開始海軍擴張計劃的法國被視為是對德國最有可能的威脅,而非英國。因此,俾斯麥號和提爾皮茨號是旨在對抗當時正在興建的法國新式戰列艦。

在設計過程中需要解決一系列問題,包括主炮口徑、推進系統以及裝甲保護。致使俾斯麥號和提爾皮茨號採用380毫米炮的決定性因素是法國海軍明確了將在四艘黎塞留級戰列艦上搭載的380毫米炮。經研究決定,四座雙聯裝炮塔可為主炮的分配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因為它可在前部和後部提供均等火力,並簡化火力控制。這種布局與帝國時期的最後一款戰列艦——巴伐利亞級相類似。近似之處使得人們推測俾斯麥級只是早期艦隻的拷貝,儘管主炮的布局和三軸推進系統是它們僅有的共同特徵[2]

海軍建造者們在審視了柴油齒輪傳動、蒸氣傳動和渦輪電力傳動發動機後,將後者定為首選;因為它已被安裝在美國列克星敦級航空母艦和法國客輪諾曼底號上,證實了是非常成功的。設計人員還需要為新戰列艦提供足夠的航程,它們必須長途跋涉從德國港口駛抵大西洋,而德國沒有海外基地可供艦隻補料。由於德國艦隊在數量上的劣勢、以及假設海戰就發生在相對較近的北海範圍內,設計十分注重穩定性和裝甲保護。極厚的垂直裝甲帶,連同重型上層堡壘裝甲板和在艏艉兩端全面的防彈保護都被採納。

俾斯麥號和提爾皮茨號的排水量還受到基爾、威廉港以及威廉皇帝運河現有基礎設施能力的約束。1937年2月11日,建工辦通知海軍總將埃里希·雷德爾,由于海港限制和運河深度,這些艦隻的排水量不可超過43000公噸。該部門還表示傾向於興建第三艘艦並保持在35000長噸的條約限制內。海軍上將維爾納·福克斯作為海軍總司令部海上訓練司的負責人,建議雷德爾和阿道夫·希特勒進行必要修改以降低排水量,確保新艦符合《倫敦海軍條約》的法律要求。但隨着日本拒絕簽署新條約,以至於允許條約簽署國建造戰列艦上限達45,000長噸(46,000公噸)的自動調整條款自1937年4月1日起生效。俾斯麥級最終設計的排水量為41,400長噸(42,100公噸),處於此上限以內,因此福克斯的修改被摒棄。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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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