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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的藍色牌匾(London Blue Plaques Scheme)

倫敦藍色牌匾計畫,是紀念曾在城市活動的傑出歷史人物。

藍色牌匾(Blue plaque)是一種安置在公共場合的永久標記,作為一個歷史記號。

1866年英國政治家威廉·尤爾特(William Ewart,1798 – 1869)首次正式提出藍色牌匾計劃,以標記知名人物的家或工作場所。

1986年以來,英國文化遺產(English Heritage)就開始實施倫敦藍色匾計劃,當時該計劃已經存在了120年。在此之前,它由三個機構(皇家藝術學會),倫敦縣議會和大倫敦議會接連運作。 [1]

在倫敦以外,許多地方議會,公民社會和其他組織也採用類似的匾額計劃。

2000年至2005年,《英國文化遺產》試行了一項國家項目,但發現已經覆蓋了很多領域,因此他們決定保留僅倫敦地區的重點。

第一個牌匾頒給詩人拜倫

1867年,第一個牌匾頒給已逝的詩人拜倫(Lord Byron)故居,可惜該建物於後來拆毀。

現存的最古老牌匾則為同年頒予法國末代皇帝拿破崙三世(Napoleon III)流亡倫敦的寓所,當時他本人仍健在。 [2]

起初,牌匾的顏色、形狀與材質均五花八門未得統一;直至二戰後,由中央藝術與工藝學院(Central School of Arts and Crafts,即後來的中央聖馬丁藝術與設計學院)學生於1938年設計的藍色圓形,才成為定製。

頒發牌匾的條件

是在二戰後才確立的:

(一)紀念對象須逝世滿20年,如此其歷史定位才有充分時間蓋棺論定。

(二)掛牌之建築物需為紀念對象生前確實曾駐、且留存至今者,亦即不可以為原址重建之新建築物。

設置牌匾的原則

同一紀念對象只能有一個牌匾。

同一建築物最多只能有兩個牌匾。

除了個人以外,團體或事件也能成為紀念對象。

受頒牌匾之建築物,外觀需大致符合紀念對象在世時之狀況。

受頒牌匾之建築物,需可從公共道路上看見。

公共建築物如教堂、學校或劇院等,因與太多人物皆有關連,故不列入考慮。

每年三次掛牌提案的審查

主辦單位的「藍色牌匾審議小組」(Blue Plaques Panel)每年進行三次掛牌提案的審查,決定駁回或入圍。入圍之提案因後續研究、建築物所有人同意書取得,以及牌匾手工燒製所需時間,至少需歷時兩至三年才能掛牌。若提案所述建築物為具文化資產地位的「登錄建築」(listed buildings),則程序更為複雜。

主辦單位除在網站上以不同專題(如非異性戀者、奧運選手、女權運動家、喜劇演員、歐陸作曲家、莎士比亞戲劇劇作家及演員)引發大眾對牌匾的興趣外,也研發手機App,讓使用者循導覽路線一探蘇活區(Soho)名人史蹟,或搜尋所在位置附近牌匾及特定人物的牌匾;此外,也推出牌匾餐盤等周邊商品。主辦單位接受單筆或定期捐款,而大筆捐款者甚至可望獲頒自己的牌匾。

倫敦藍色牌匾計畫,因提高了人們對特定建築物歷史重要性的意識,促成了若干建築物的成功保存,甚至成為登錄建築。

但也有例外:馬克思(Karl Marx)在倫敦的故居,於1937年獲頒牌匾後,便屢遭惡意破壞,使屋主不願再保有牌匾,後來更拆毀該建築。

無論如何,倫敦藍色牌匾計畫確實引起了倫敦境內各區、英國國內其他城市,及世界其他國家的仿效,也鼓勵了其他針對特定類別人物如演藝人員或黑人的牌匾計畫。

性別不平等指控

倫敦藍色牌匾計劃,一直受到性別不平等指控的困擾,因為據估計,在950幅匾額中,只有14%慶祝女性。

2018年,倫敦議會呼籲該組織解決這一問題,並在首都附近紀念更多婦女。

2020年初,倫敦藍色牌匾計劃宣布將引入六種新牌匾,以慶祝婦女的成就。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