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不孝的八個原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兒女不孝的八個原因,宋朝的韓魏公(韓琦)說:『父慈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獨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此古今所以稱大舜也。』處在父母不慈情況下的子女,心中不可以存有一絲毫的火氣,要比平常為子女的,更要加倍謹慎的事奉父母;有仁慈心的父母,自然就會受到感動,轉而憐憫孩子;若是沒有仁慈心的父母,既然不能夠感化他們,就更不可以觸犯他們啊!也只有自己克盡人子之道,不要使自己陷入了忤逆不孝的大罪;若是一昧的見父母的不是,心中充滿了憤恨,消遣不能,擺脫不下,就必定將有遏抑不住的時候;這就是微根不除去,遂至橫決成災啊!恐怕到那時候,責備父母不慈的罪輕,而忤逆父母不孝的大罪,就沒有 辦法逃脫了啊
原文
第一是驕寵:為人父母過度的憐憫自己的孩子,例如經常順著孩子的個性,稍微不如他的意,他便不堪忍受了。經常讓他便宜,任隨他安逸享樂,教他執勞奉養父母,他便不習慣了。在別人面前孩子稍有過失,父親不忍心督責孩子,而孩子竟然敢冒犯父親。父親讚譽孩子的文學品行才藝能力,惟恐不在自己之上,而孩子則必定要父親的文行藝能在我之下;積下了這些驕縱的習氣,在別人面前展不出手,卻獨在父母面前展得出手,於是就真得認為,老成之人沒有見聞知識了!
第二是習慣:孩子的語言粗率慣了,便敢衝撞父母;行為簡易慣了,便敢不守禮節,任意的作為;父母分甘絕少慣了,孩子於是就不記得父母把美味食品留給他吃的恩德;父母抱病忍受病苦慣了,孩子於是就不再聞問父母的痛癢。
第三是樂縱:孩子見到同輩,就不勝意氣風發,面對父母,就感到沒有意思;進入妻子的房間,就露出千般的趣態;走進高大的廳堂,就感到悶悶不樂,甚至敢明白的表示,父子兄弟是俗物,不喜歡和他們見面;則他的心中,怎麼還會有孝悌的想法呢?
第四是忘恩記怨:俗話講:『恩習久則愈忘,怨習久則愈積。』這也是人之常情啊!所以招待他人吃一餐飯的恩德,別人容易記在心裡;若是招待習慣久了之後,則嫌棄怨恨就會生出來了。一次的布施,別人會感恩;若是經常的接濟,則多寡的分別就會生出來了。一次的見面,令人倍感親切;連續的見面,則猜測嫌疑就會生出來了。況且是父母兄弟,天生就習以為常,以為父母兄弟的親愛,是必然不會變的,眼前父母的大恩,根本就不知道;況且還能夠想到母親懷胎養育的辛苦,生病時候的擔心受怕嗎?所以人情有的時候,會顯得至為顛倒,至為古怪,而且還不自覺;孩子對於父母,往往就會如此,因此不以恩而獲怨的父母,就很少了啊!
以上所說的幾種,都是人之習情;然而子女未嘗沒有真性,只是積習久了,就不知道錯誤所在。所以應該要急急的喚醒,早早的克治,時時的思量;不要認為父母慈心,自然就會原諒我;不要認為世風澆薄,我還比別人好些;要知道小不孝漸漸的積久了,就會變成大不孝啊!
又說,大不孝養成的原因也有四種:
第一是私財:錢財入我手,便為我所有;而在父母手中的錢財,又認為是我有的錢財。自己的錢財足夠了,就忘記了父母;而錢財不夠的時候,則覬覦父母的錢財;父母不能自己養自己,要靠孩子養的時候,則又怨恨父母;甚至還發生了單身的父親、獨生的兒子,因為錢財而互相殺害的事情;兄弟互相推諉而拋棄父母不養的事情!不知道自己身體是從誰的身體而來的?自己的錢財是從誰而來的?我既然是不帶一個錢財來到世間,從嬰孩到現在生活都沒有缺乏,這是誰的幫助呢?而今卻為了自己要多賺幾文錢,便想要跟父母斤斤計較啊!
第二是戀妻子:愛戀妻子兒女,而不孝父母就嚴重了。有了美味的飲食和金錢,就想要娛樂妻子寵愛孩子;遇到了良辰美景,就想要擁抱妻子兒女,而使父母歡喜的念頭,也就愈來愈微弱了。不想孩子是我的孩子,而我又是誰的孩子呢?父母撫養我,而我卻不照顧父母,則我養孩子又有何用呢?夫妻和好,固然是一家的樂事,然而當我呱呱待哺屎尿未分的時候,怎麼會了解愛戀妻子呢?而妻子在那時候又怎麼能夠照顧養育我呢?父母看見兒子長大成人、娶妻,不勝歡喜之至,怎麼可以有了妻子,就使得父母反而失去了兒子呢?
第三是嫖盪:心中的慾火正是熾盛,加上對方誘惑非常的厲害;這時候,就算家中有倚門傷心的人,他也不能夠了解啊!嫖盪非常的浪費錢財,婆媳之間,為此而發生了口角,甚至還激烈的責怪對方的不是,他也不能夠分辨啊!妻子抱著小孩,整夜都為著先生在外面嫖盪睡不著,連屋外的風雨也為她傷心落淚;年邁的雙親鬢髮已白,卻無人承歡膝下;甚至連微薄的物質供養,也因為兒子的嫖盪而發生了危機。唉!嫖盪的時候,瘋狂的意興能夠維持多久呢?卻忍心令自己最親愛的人傷心若此啊!
第四是爭妒:以天地的無私,人尚且感到有所遺憾;所以父母對於孩子們的感情,豈有不偏的道理;於是子女們就互相的爭奪父母的寵愛,或是兄弟而觭觤不平,或是姊妹而纖悉計較,彼此相互的讒言毒害,而家道就因此而衰微了;累積了嗔恨喜怒,而孝心就因此而衰弱了。這四種狀況乃是人之常情,恐怕連孝子也難避免,而其流弊遂成了大不孝啊!
宋朝的韓魏公(韓琦)說:『父慈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獨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此古今所以稱大舜也。』處在父母不慈情況下的子女,心中不可以存有一絲毫的火氣,要比平常為子女的,更要加倍謹慎的事奉父母;有仁慈心的父母,自然就會受到感動,轉而憐憫孩子;若是沒有仁慈心的父母,既然不能夠感化他們,就更不可以觸犯他們啊!也只有自己克盡人子之道,不要使自己陷入了忤逆不孝的大罪;若是一昧的見父母的不是,心中充滿了憤恨,消遣不能,擺脫不下,就必定將有遏抑不住的時候;這就是微根不除去,遂至橫決成災啊!恐怕到那時候,責備父母不慈的罪輕,而忤逆父母不孝的大罪,就沒有 辦法逃脫了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