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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別的因傳

元史·別的因傳出自《元史》,此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目錄

原文

別的因在襁褓時,與其祖母康里氏在三皇后宮庭。戊申,父抄思卒,母張氏迎別的因以歸。張嘗從容訓之曰人有三成人知畏懼成人知羞恥成人知艱難成人否則禽獸而已別的因受教唯謹甲寅,世祖以宗王鎮黑水,命別的因襲抄思職,為副萬戶,鎮守隨、潁等處。丙辰冬十有二月,世祖復諭征鎮軍士悉聽別的因號令。

別的因身長七尺余,肩豐多力,善刀舞,尤精騎射,士卒咸畏服之。世祖即位,委任尤專。冬十一月,謁見世祖於行在所,世祖賜金符,以別的因為壽潁二州屯田府達魯花赤。時二州地多荒蕪,有虎食民妻,其夫來告,別的因默然良久,曰:「此易治耳。」乃立檻設機,縛羔羊檻中以誘虎。夜半,虎果至,機發,虎墮檻中,因取射之,虎遂死。

自是虎害頓息。至元十三年,授明威將軍、信陽府達魯花赤,佩金符。時信陽亦多虎,別的因至未久,一日,以馬裼置鞍上出獵,命左右燔山,虎出走,別的因以裼擲虎,虎搏裼,據地而吼,別的因旋馬視虎射之,虎立死。十六年,進宣威將軍、常德路副達魯花赤。會同知李明秀作亂,別的因請以單騎往招之,直抵賊壘,賊輕之,不設備。別的因諭以朝廷恩德,使為自新計,明秀素畏服,遂與俱來。別的因聞於朝,明秀伏誅,賊遂平。三十一年,進懷遠大將軍,遷池州路達魯花赤。之官,道經潁上。有野豕時出害民禾稼,民莫能制。聞別的因至,迎拜境上,告以其故。別的因曰:「毋慮也。」遂至荊山,以狼牙箭射之,豕走數里。至大二年,卒,年81歲。 (《元史》)

譯文

別的因還是襁褓中的嬰兒時,他和祖母康里氏住在三皇后宮庭。戊申年,父親抄思逝世,母親張氏把別的因接回家。母親張氏曾經耐心細緻地教育他說:「做人具備三個方面的品德才能成為人,懂得畏懼才成人,懂得羞恥才成人,懂得艱難才成人。否則只是禽獸而已。」

別的因對母親的教導非常尊重和恭敬。甲寅年,世祖憑藉宗王的身份鎮守黑水,命令別的因繼承抄思的官職,任副萬戶,鎮守隨州、潁州等處。丙辰年冬天十二月,世祖又下旨告諭:所有出征和鎮守的軍士都必須聽從別的因的號令。別的因身長七尺多,肩寬有力,善於舞刀,尤其精於騎馬射箭,士兵們都敬畏佩服他。庚申年,世祖即位,更加重用別的因。冬天十一月,別的因在皇帝駐地拜見世祖,世祖賜給他金符,任命他為壽、潁二州屯田府達魯花赤。當時這兩個州土地大都荒蕪,有老虎吃了民婦,民婦的丈夫前來報告別的因沉默了很久,說:「這好辦。」

於是設置木籠,裝上弩箭機關,在木籠中捆綁一隻羔羊引誘老虎。半夜,老虎果然來了,機關開動,老虎掉入木籠中,於是取箭射虎,老虎就被射死了。從此虎患一下子就消除了。至元十三年,別的因任明威將軍、信陽府達魯花赤,賜配金符。當時信陽地方也有很多老虎,別的因到任,不久一天把馬衣放在馬鞍上出獵,命令隨從人員放火燒山,老虎出逃,別的因把馬衣擲向老虎,老虎搏住馬衣,按在地上吼叫,別的因調轉馬頭對準老虎放箭,老虎立即被射死。十六年,別的因晉升為宣威將軍、常德路副達魯花赤。適逢同治李明秀發動叛亂,別的因請求讓自己單騎前往招降,他直抵叛賊巢穴,叛賊輕視他,不設防備。

別的因對他們宣講朝廷的恩德,促使他們為自新考慮,李明秀向來膽小怕事,就和別的因一塊兒回來了。別的因把此事報告朝廷,李明秀受死刑,叛亂隨即平定了。三十一年,別的因晉升為懷遠大將軍,任池州路達魯花赤。前往任職,途徑潁州境。潁州有野豬出沒危害百姓的莊稼,老百姓都沒有辦法制止。聽說別的因來到潁州,百姓在邊界上迎接拜見,訴說野豬危害的情況。別的因說:「不要着急。」於是來到荊山,狼牙箭射擊,野豬跑出好幾里遠。至大二年,別的因逝世,終年八十一歲。 [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