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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承諾(張強)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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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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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承諾》中國當代作家張強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兌現承諾

男友知道女兒得了白血病,心情很沉悶地走了,從此再無音訊。他不怪人家,原不是人家的孩子,就此分手也好,免得以後因為孩子的累贅而麻煩。僅憑和她那點感情,人家怎麼會管孩子呢?原不是人家的責任啊!她一點也不怪男友。既然不能患難與共,那就不如好打好散。

為了孩子的事,她撥通了前夫的電話。前夫馬上就來了。相比之下他覺得還是前夫好。前夫仔細詢問了孩子的情況,說:「這幾年讓你一個人帶孩子,對不起了。孩子生病了,這也算給了我一個機會,你安心在醫院了照看孩子吧,住院的一切費用由我來支付。」他說話時,慷慨激昂,毫不猶豫,說到末尾,眼睛好像還有點濕潤。她終於被感動了,這是離婚後她第一次感到前夫好,等孩子病情穩定了就復婚。因為再給孩子找個爹,怎麼也不會比親爹好。以前的恩恩怨怨,就在這一刻蕩然無存。她開始想象,復婚以後,孩子就不用天天給她要爹了。想到這裡,她感覺一絲暖意,掠過心頭。她站起來削了一個挺大的蘋果遞給前夫。前夫很樂意的把蘋果接過去咬了一口咽下去說:「哎呀,你還是這麼心靈手巧,我終於又可以經常吃到你削的蘋果了。還有你做的飯菜,簡直比酒店的大廚做的還好吃。咱們復婚吧!」她聽到他說這句話心裡當然很高興。他不說她早晚也會說的。咽下一口蘋果,前夫又說話了:「錢好說,隨時都可以取。但是咱兩個必須把婚復了,要不咱媽恐怕……我直接給你說吧,只要不復婚,什麼都免談。」

啊!這句話不多,對她來說可是猶如五雷轟頂。她知道這一定是他媽出的主意。

前夫家有一個家庭企業,每年收入可觀。這點錢對於他們來說確實不算錢。可是錢都由他媽掌管着。他媽是個認錢不認人的人。他們兩個離婚前,前夫的爺爺生病住院了,前夫的媽媽攀扯兄弟姐妹,硬是不肯多出一分錢,致使前夫爺爺最後因無錢醫治,病死在家裡。她因為幾次勸說前夫媽媽多出錢,導致婆媳關係不和,夫妻感情破裂,最後離婚。這樣的家庭,任他說的天花亂墜,怎麼能讓她相信呢?於是她對前夫說:「你走吧,我就是死也不會再回到你們家裡去了!」前夫吃驚地問道:「你確定?」她毫不猶豫地說:「確定!」

前夫走了,就像他來時連一個水果沒帶一樣,走時連一分錢沒有留下。可見他出錢救女兒,是以復婚為前提的。這與他以前的脾性一樣,絲毫沒有改變。這樣的人她怎麼跟他生活一輩子呢?

她只能自己想辦法了,他撥通了姐姐、妹妹、弟弟的電話,向他們說明了自己面臨的困難。大家都願意幫助他們娘倆。可是答應借給的錢數遠遠不夠治病的需要。她只好向社會求助,向朋友求助。就在這時男友回來了,帶來了20萬元的現金。他說:「我和前妻的婚房,現在還由我的岳父岳母住着,他們就一個女兒,我不能趕他們走!所以我攢了兩個錢是準備買樓結婚用的,但是都借給人家了,這幾天我要回來這些你先花着,隨下我要回來再送過來。錢花了可以再掙,樓可以等以後再買,但人命不可不救。」

誤會解除了,男友這幾天沒來是給女兒籌錢去了。但是他想到這是人家買樓結婚的錢,咱給人家八字還沒一撇呢!怎麼能要人家這麼多錢呢?所以她擔心地說:「哎呀,這不是你的孩子啊,你沒有這個責任!不能拿這麼多錢,以後你會後悔的。」男友毫不猶豫的說:「你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給你說過的話嗎?

她想起來了,那是去年秋天的一個下午,他們在公園裡邂逅相遇,通過各自介紹,她了解到:男友結婚不久妻子出車禍死了,他沒有孩子,也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人,就一個人生活,也可以說給原岳父岳母一塊生活。她說:「我是離婚的,有一個女兒跟着我。你若嫌棄我女兒,咱們就不要再談了。」男友說:「我不嫌棄你的女兒,對待你的女兒,就像自己的女兒一樣對待』!」

「哦!」她像忽然明白過來一樣追問:「你一定要兌現你的承諾嗎?」男友說:「是的,今天我就是來兌現我的承諾的。」這正是:

千兩黃金容易得,

人間知己最難求。

誠信自有真情在,

不是親爹勝親爹![1]

作者簡介

張強,平陰縣安城鎮退休教師,中共黨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