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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內內侍省
宋宦官官署名。宋初,有內中高品班院,淳化五年(994)改入內內班院,又改內侍省入內內侍班院,又改入內黃門班院。景德三年(1006),立為入內內侍省。掌宮廷內部侍奉事務,與內侍省號稱前後省,而更接近皇帝。 都都知、押班、都知、副都知、內東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等官,皆以宦官充任。
基本信息
名稱 | 入內內侍省 | 時代 | 宋朝 |
性質 | 官署名 | 職能 | 掌宮廷內部侍奉事務 |
歷史發展
北宋
宋初,有內中高品班院,淳化五年,改入內內班院,又改入內黃門班院,又改內侍省入內內侍班院。景德三年,詔:"東門取索司可並隸內東門司,餘入內都知司;內東門都知司、內侍省入內內侍班院可立為入內內侍省,以諸司隸之。"宋初,有內班院,淳化五年,改為黃門,九月,又改內侍省。
熙寧中,入內內侍省內侍省都知、押班遂省,各以轉入先後相壓,永為定式。其官稱,則有內客省使、延福宮使、宣政使、宣慶使、昭宣使。元豐議改官制,張誠一欲易都知、押班之名,置殿中監以易內侍省。既而宰執進呈,神宗曰:"祖宗為此名有深意,豈可輕議?"政和二年,始遂改焉。以通侍大夫易內客省使,正侍大夫易延福宮使,中侍大夫易景福殿使,中亮大夫易宣慶使,中衛大夫易宣政使,拱衛大夫易昭宣使,供奉官易內東頭供奉官,左侍禁易內西頭供奉官,右侍禁易內侍殿頭,左班殿直易內侍高品,右班殿直易內侍高班,而黃門之名如故。
入內內侍省與內侍省號為前後省,而入內省尤為親近。通侍禁中、役縣褻近者,隸入內內侍省。拱侍殿中、備灑掃之職、役使雜品者,隸內侍省。入內內侍省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內侍省有左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自供奉官至黃門,以二百八十人為定員。凡內侍初補曰小黃門,經恩遷補則為內侍黃門。後省官闕,則以前省官補。押班次遷副都知,次遷都都知,遂為內臣之極品。
南宋
中興以來,深懲內侍用事之弊,嚴前後省使臣與兵將官往來之禁,著內侍官不許出謁及接見賓客之令。 紹興三十年,詔內侍省所掌職務不多,徒有冗費,可廢並歸入內內侍省。舊制,內侍遇聖節許進子,年十二試以墨義,即中程者,候三年引見供職。三十二年,殿中侍御史張震言宦者員眾,孝宗即命內侍省具見在人數,免會慶節進子,仍定以二百人為額。紹熙三年,依宰臣奏,中官只令承受宮禁中事,不許預聞他事。乾道間,以差赴德壽宮應奉闕人,增置二百五十人。嘉定初,詔內侍省陳乞恩例,親屬充寄班祗候,以十年為限。
機構設置
御藥院,勾當官四人,以入內內侍充,掌按驗方書,修合藥劑,以待進御及供奉禁中之用。
內東門司勾,當官四人,以入內內侍充,掌宮禁人物出入,周知其名數而譏察之。
後苑勾當官,無定員,以內侍充,掌苑囿、池沼、台殿種藝雜飾,以備游幸。
造作所,掌造作禁中及皇屬婚娶之名物。
合同憑由司,監官二人,掌禁中宣索之物,給其要驗,凡特旨賜予,皆具名數憑由,付有司淮給。
管勾往來國信所,管勾官二人,以都知、押班充,掌契丹使介交聘之事。
龍圖、於昌、寶文閣,勾當四人,以入內內侍充,掌藏祖宗文章、圖籍及符瑞寶玩之物,而安像設以崇奉之。
翰林院,勾當官一員,以內侍押班、都知充,總天文、書藝、圖晝、醫官四局,凡執伎以事上者皆在焉。
軍頭引見司,勾當官五人,以內侍省都知、押班及合門宣贊舍人以上充,掌供奉便殿禁衛諸軍入見之事,及馬,步兩直軍員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