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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聲甘州 寄參寥子(蘇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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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聲甘州·寄參寥子》

作品名稱:《八聲甘州·寄參寥子》

創作年代:北宋

文學體裁:詞

作者:蘇軾

《八聲甘州·寄參寥子》是宋代文學家蘇軾的詞作。這是一首寄贈之作,表現詞人超然物外的人生態度和寄情山水的人生理想。全詞以平實的語言,抒寫深厚的情意,氣勢雄放,意境渾然。上下闋均以寫景發端,議論繼後,景語中有情語,議論時亦輔之以超曠、閒逸、感喟之情,大氣包舉,襟懷高妙,風格豪邁超曠。

原文

譯文

有情風從萬里之外卷潮撲來,無情時又送潮返回。請問在錢塘江上或西興渡口,我倆共賞過幾次夕陽斜暉?用不着仔細思量古今的變遷,一俯一仰的工夫,早已物是人非。誰像我東坡蘇老。白首之年,淡忘了仕進的機會。

記住西湖的西岸,春日最美的山隈,就是那空明的翠微,如煙的雲霏。算起來詩人中相處得宜。如我與您這樣的友情,確實稀微,彌足珍貴。約定日後,像東晉宰相謝安那樣,沿着直通大海的長江航道,向東引退、回歸。別讓這一高雅志向與未來事實彼此違背。不應在西州路上回首慟哭,為了我而沾濕衣襟,灑落淚水。[2]

作品賞析

此作於元祐詞六年(1091)蘇軾由杭州太守被召為翰林學士承旨時,是作者離杭時送給參寥的。參寥是僧道潛的字,以精深的道義和清新的文筆為蘇軾所推崇,與蘇軾過從甚密,結為莫逆之交。

起勢不凡,以錢塘江喻人世的聚散離合,充分表現了詞人的豪情。首二句表面上是寫錢塘江潮水一漲一落,但一說「有情」,一說「無情」,此「無情」,不是指自然之風本乃無情之物,而是指已被人格化的有情之風,卻絕情地送潮歸去,毫不依戀。所以,「有情卷潮來」和「無情送潮歸」,並列之中卻以後者為主,這就突出了此詞抒寫離情的特定場景,而不是一般的詠潮之作,如他的《南歌子·八月十八日觀潮》詞、《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絕》詩,着重渲染潮聲和潮勢,並不含有別種寓意。下面三句實為一個領字句,以「問」字領起。西興,在錢塘江南,今杭州市對岸,蕭山縣治之西。「幾度斜暉」,即多少次看到殘陽落照中的錢塘潮呵!這裡指與參寥多次同觀潮景,頗堪紀念。「斜暉」,一則承上「潮歸」,因落潮一般在傍晚時分,二則此景在我國古代詩詞中往往是與離情結合在一起的特殊意象。此句以發問的形式,寫出天上陽光的無情。地下潮水無情而歸,天上夕陽無情而下,這是以天地和自然萬物的無情,襯托人之有情。

「不用」以下四句,意謂面對社會人生的無情,不必替古人傷心,也不必為現實憂慮,必須超凡脫俗,「白首忘機」,泯滅機心,無意功名,達到達觀超曠、淡泊寧靜的心境。這幾句,帶有作者深沉的人生感喟和強烈的哲理色彩,讀來令人感慨。

從上片寫錢塘江景,到下片寫西湖湖景,南江北湖,都是記述他與參寥在杭的游賞活動。「春山」,一些較早的版本作「暮山」,或許別有所據,但從詞境來看,不如「春山」為佳。前面寫錢塘江時已用「斜暉」,此處再用「暮山」,不免有犯重之嫌;「空翠煙霏」正是春山風光,「暮山」,則要用「暝色暗淡」、「暮靄沉沉」之類的描寫;此詞作於元祐六年三月,恰為春季,特別叮嚀「記取」當時春景,留作別後的追思,於情理亦較吻合。

先寫與參寥的相知之深。參寥詩名甚著,蘇軾稱讚他詩句清絕,可與林逋比肩。他的《子瞻席上令歌舞者求詩,戲以此贈》雲「底事東山窈窕娘,不將幽夢囑襄王。禪心已作沾泥絮,肯逐春風上下狂」,妙趣橫生,傳誦一時。他與蘇軾肝膽相照,友誼甚篤。早在蘇軾任徐州知州時,他專程從餘杭前去拜訪;蘇軾被貶黃州時,他不遠二千里,至黃與蘇軾游從;此次蘇軾守杭,他又到杭州卜居智果精舍;甚至在以後蘇軾南遷嶺海時,他還打算往訪,蘇軾去信力加勸阻才罷。這就難怪蘇軾算來算去,像自己和參寥那樣親密無間、榮辱不渝的至友,在世上是不多見的了。如此志趣相投,正是歸隱佳侶,轉接下文。

表現了詞人超然物外、歸隱山水的志趣,進一步抒寫二人的友情。據《晉書·謝安傳》載,謝安東山再起後,時時不忘歸隱,但終究還是病逝於西州門。羊曇素為謝所重,謝死後,一次醉中無意走過西州門,覺而大哭而去。詞人借這一典故安慰友人:自己一定不會象謝安一樣雅志相違,使老友慟哭於西州門下。[3]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縣)人。北宋文學家、知名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與其父洵、弟轍,合稱「三蘇」。他幼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己又刻苦學習,青年時期就具有廣博的歷史文化知識,顯露出多方面的藝術才能。枕頭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考進士時,主司歐陽修見其文章連稱「快哉!快哉!」1059年任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英宗即位,任大理寺丞。神宗時,任太常博士、開封府推官,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為杭州通判,改知密州、徐州湖州。元豐二年(1079年),御史台有人摘引其非議新法的詩句,以「訕謗朝政」罪名入獄,即所謂「烏台詩案」。出獄後,貶為黃州團練副使,五年後,改任汝州團練副使。哲宗即位司馬光等舊黨執政,他復為朝奉郎,任登州知州、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充任侍讀,又因與司馬光等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後任兵部尚書兼侍讀、端明殿這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元祐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他以「譏刺先朝」罪名,貶為惠州安置、再貶為儋州(今海南省儋縣)別駕、昌化軍安置。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