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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 》是明代後期出現的一個文學流派。"公安三袁"是公安派的領袖,其中袁宏道[1]聲譽最高,成績最大,其次是袁中道,袁宗道又次之。
公安派反對前七子和後七子的擬古風氣,主張"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發前人之所未發。其創作成就主要在散文方面,清新活潑,自然率真,但多局限於抒寫閒情逸緻。
文學主張
①反對抄襲,主張通變。公安派諸人猛烈抨擊前後七子的句擬字摹、食古不化傾向,他們對文壇"剽竊成風,眾口一響"的現象提出尖銳的批評,袁宗道還一針見血地指出復古派的病源"不在模擬,而在無識"(《論文》)。他們主張文學應隨時代而發展變化,"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極其變,各窮其趣"(袁宏道《敘小修詩》),"世道改變,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摹古者,亦勢也"(袁宏道《與江進之》)。不但文學內容,而且形式語言亦會有所變化而趨於通俗,這是因為"性情之發,無所不吐,其勢必互異而趨俚,趨於俚又變矣"(袁中道《花雪賦引》)。因此,"古何必高?今何必卑?"他們進而主張:"信腔信口,皆成律度","古人之法顧安可概哉!"(袁宏道《雪濤閣集序》)衝破一切束縛創作的藩籬。
②獨抒性靈,不拘格套。所謂"性靈"就是作家的個性表現和真情發露,接近於李贄的"童心說"。他們認為"出自性靈者為真詩",而"性之所安,殆不可強,率性所行,是謂真人"(袁宏道《識張幼於箴銘後》),進而強調非從自己胸臆中流出,則不下筆。因此他們主張"真者精誠之至。不精不誠,不能動人",應當"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雷思霈《瀟碧堂集序》),這就包含着對儒家[2]傳統溫柔敦厚詩教的反抗。他們把創作過程解釋為"靈竅於心,寓於境。境有所觸,心能攝之;心欲所吐,腕能運之","以心攝境,以腕運心,則性靈無不畢達"(江盈科《敝篋集序》)。只要"天下之慧人才士,始知心靈無涯,搜之愈出,相與各呈其奇,而互窮其變,然後人人有一段真面目溢露於楮墨之間"(袁中道《中郎先生全集序》),就能實現文學的革新。
③推重民歌小說,提倡通俗文學。公安派重視從民間文學中汲取營養,袁宏道曾自敘以《打棗竿》等民歌時調為詩,使他"詩眼大開,詩腸大闊,詩集大饒",認為當時閭里婦孺所唱的《擘破玉》《打棗竿》之類,是"無聞無識真人所作,故多真聲",又讚揚《水滸傳》比《史記》更為奇變,相形之下便覺得"六經非至文,馬遷失組練"(《聽朱生說水滸傳》)。這是和他們的文學發展觀與創新論相聯繫的,對提高那一時期民間文學和通俗文學的社會地位有一定作用。
歷史功績
公安派在解放文體上頗有功績。"一掃王、李雲霧"(《公安縣誌·袁中郎傳》),遊記、尺牘、小品也很有特色,或秀逸清新,或活潑詼諧,自成一家。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消極避世,多描寫身邊瑣事或自然景物,缺乏深厚的社會內容,因而創作題材愈來愈狹窄。
其仿效者則"衝口而出,不復檢點","為俚語,為纖巧,為莽蕩",以至"狂瞽交扇,鄙俚大行"(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後人評論公安派文學主張的理論意義超過他們的創作實踐,是為公允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