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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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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跟單托收是中國的一個專有文化術語。

語言一發即逝,不留痕跡。當人類意識到需要把說出的話記下來時,就發明了文字[1]。在世界範圍內,曾經獨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們的漢字外,還有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2]。後來,這些古老文字的命運各不相同,或因某種歷史原因而消亡,如瑪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變革而遭廢棄,如楔形文、聖書字,只漢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傳承的脈絡清晰可見,成了中華民族文化的良好載體。

名詞解釋

出口跟單托收是出口商將出口業務單據和向國外客戶收款的跟單匯票提交銀行,由銀行寄往國外代理行(一般是國外客戶合作銀行),並指示其在國外客戶付款或承兌匯票後放單的一種結算方式。

出口跟單托收有即期付款交單(D/P)、遠期付款交單(D/P)和遠期承兌交單(D/A)三種形式。

出口跟單托收的業務優勢

1、出口跟單托收基於商業信用,代收行與托收行均以受託人身份辦理業務;

2、費用低廉,有利於企業節約財務費用、控制成本;

3、與信用證業務相比,手續簡便,易於操作;

4、與賒銷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擔的風險較小,進口商只有承兌或付款後才能提取貨物。

出口跟單托收的適用情況

1、了解進口商的資信狀況,並且有足夠的資金用於備貨和發運;

2、當出口商處於賣方市場的時候,宜選擇付款交單(D/P)方式;

3、當出口商處於買方市場,且進口商要求給予融資便利,可選擇承兌交單(D/A)方式。較賒銷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證。

出口跟單托收業務辦理

1、企業出口取得有關單據後,委託銀行辦理對外跟單托收,應填寫托收委託書,明確托收方式,即付款交單(D/P)或承兌交單(D/A),如未註明,出於為企業的貨物安全考慮,銀行將按付款交單(D/P)方式處理。

2、企業可向銀行指定國外代收行(一般是國外客戶合作銀行),但如銀行與該指定銀行無代理關係,或企業未指定代收行,銀行可代替企業選擇國外代收行。

3、若企業擬減額、延長付款期限或改變交單條件等,只須及時向銀行提出書面指示即可。

出口跟單托收的風險

出口商依靠的僅僅是進口商的信譽,因為出口商與委託行的關係,委託行和代收行的關係都是代理關係,貨款是否收回,銀行無義務,是商業信用。

2、進口國外匯、外貿管制風險。

3、商品本身的風險。如商品降價,過時,違反海關或衛生當局的規定等。

4、進口商拒付的風險。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