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蒼(1世紀-83年),東漢東平憲王。
漢光武帝之子,明帝的同母弟,建武十五年封為東平公,十七年封為東平王,都無鹽(山東東平縣)。《後漢書》稱劉蒼「少好經書,雅有智思」,永平元年明帝任命其為驃騎將軍,留京輔政,位在三公之上,後劉蒼因輔政數載「多所隆益、聲望日重」,非常不安,於是請辭歸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