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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頌
出生 不詳
廣陵(治今江蘇淮陰縣)
逝世 公元300年
國籍 中國 西晉
職業 律法學家、官員
知名作品 《文集三卷》

劉頌,(?―300年),字子雅,廣陵(治今江蘇淮陰縣)人, 西晉時期律法學家、官員,西漢廣陵厲王劉胥之後。年少時明辨事理,被時人稱頌。被察舉為孝廉、秀才,都不就任。歷任司馬昭相府掾、尚書三公郎、中書侍郎、議郎等職,後代理廷尉,在職六年,號稱詳察公平,被時人比作西漢張釋之。西晉滅吳後,王渾、王浚二人爭功,武帝命劉頌考核此事,劉頌定王渾為上功、王浚為中功,武帝認為劉頌持法失理,將他貶為京兆太守,還沒就任,又改任河內太守。

後任淮南國相,在職期間頗有政績,又公平分利,受百姓稱讚。元康元年(291年)隨淮南王司馬允入朝,歷任三公尚書、吏部尚書。張華死後,劉頌為之痛哭,又反對加掌權的趙王司馬倫九錫,因而被司馬倫黨羽張林、孫秀所忌恨。改任為光祿大夫,不久後即逝世,追諡貞,此後又被追封為梁鄒縣侯。有文集三卷。

劉頌在刑法方面頗有成就,他堅持恢復肉刑,並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統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關係原則。法史學家何勤華認為"劉頌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封建的'罪刑法定'原則"。[1]

人物生平

漢室後裔 劉頌為漢武帝劉徹第四子、廣陵厲王劉胥的後代,出身世代名門望族。同郡還有雷、蔣、谷、魯四姓,都排在劉姓之後。時人為此說到:"雷、蔣、谷、魯,劉為最祖。"劉頌的父親劉觀曾任平陽太守。劉頌年少時明辨事理,被時人稱頌。被察舉為孝廉、秀才,他都不就任。相國司馬昭徵召他為相府掾屬,奉命到蜀地出使。當時蜀地剛平定,百姓飢餓土地荒蕪,劉頌上表請求賑貸,沒等回報便實行,為此被除名。

執法祥平 泰始元年十二月(266年),晉武帝司馬炎受魏帝曹奐禪讓,建立西晉,授劉頌為尚書三公郎,掌管法律、審理冤獄。經屢次升遷擔任中書侍郎。

咸寧(275年-280年)年間,武帝下詔命劉頌與散騎郎白褒巡視安撫荊、揚二州,劉頌因出使符合旨意,轉任黃門郎。又升為議郎,並代理廷尉。當時尚書令史扈寅無罪被下獄,武帝詔令劉頌考核究竟,劉頌堅持扈寅無罪,扈寅才得以免禍,時人把他比為西漢的張釋之。他在職六年,號稱最詳察公平。

淮南為相 太康元年(280年),西晉滅吳,但此後平吳功臣王渾與王浚為了功勞而爭執不休,武帝命劉頌來審定、處理這件事。劉頌認為王渾立上功,王浚是中功,武帝認為劉頌斷法不合理,就把他降職為京兆太守,還沒就任,又改任河內太守。

臨行前,劉頌上奏有利國家的事宜,大多被採納。河內郡有很多公家主辦的水碓,阻塞流水,漸成水災,劉頌上表廢除,百姓獲得方便。不久因母親去世而離職。服喪期滿後,除任淮南國相,在職期間嚴肅公正,很有政績。先前官府修治芍陂,每年都動用數萬人,當地豪強相互兼併,孤獨貧窮的人失業,劉頌讓當地人戮力同心,按功勞大小獲利,百姓都稱他公平。

忠鯁不撓 元康元年(291年),劉頌隨淮南王司馬允入朝。時值皇后賈南風政變誅殺太傅楊駿,劉頌在殿內屯聚衛兵。當晚,惠帝下詔讓劉頌任三公尚書。又因上疏議論律令,為時論所稱美。許久後,轉任吏部尚書。

永康元年(300年),趙王司馬倫發動政變,殺皇后賈南風等,當時執政的張華也被殺害,劉頌聽說後哭得很傷心。後來聽說張華的兒子得以逃脫,高興地說:"茂先(張華的字)呀,你還有後代呀!"司馬倫的同黨張林聽說此事後大怒,怕劉頌主持公道而不能傷害。不久後,司馬倫同黨孫秀在朝廷中商議加賜司馬倫九錫之禮,文武百官沒有誰敢提出不同意見。只有劉頌說:"過去後漢封曹魏九錫,曹魏封晉九錫,都是當時的特殊運用,不能認為是通例。周勃、霍光,他們的功勳卓著,都沒有聽說給他們加九錫。"張林聽後特別憤怒,把劉頌當作張華的黨羽,要殺掉他。孫秀說:"誅殺了張華、裴頠已經損害我們的聲望,不能再殺劉頌。"張林這才罷休。於是任劉頌為光祿大夫,在府前設置行馬。不久後病死,惠帝派使者弔唁,賜錢二十萬,及一套朝服,諡號貞。中書侍郎劉沈提議,劉頌是當時少見的大臣,應該追贈開府。但孫秀一向憎恨他,所以沒同意。

同年,詔書認為劉頌誅滅賈謐督理眾事有功,追封他為梁鄒縣侯,食邑一千五百戶。

主要成就

選舉 劉頌任吏部尚書時,建立了將官員分九個等級考核的制度,計劃使朝廷大小官員在職位上都企求升遷,考核官員勝任與否,明確對官員的獎懲制度。但當時外戚賈氏郭氏專擅朝廷大權,想當官的人都想迅速升遷,因此劉頌的計劃沒有能夠實行。

視頻

晉代古曲陸春齡改編,梅花三弄

參考來源

  1. https://baike.so.com/doc/7543770-7817863.html 劉頌在刑法方面頗有成就,他堅持恢復肉刑,並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統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關係原則來自360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