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尊重你 的方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弘一大師:想讓別人尊重你 就試試這個方法,自尊與貢高不同;貢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亂行為;自尊是自己增進自己的德業,其中並沒有一絲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
原文
「尊」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歡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就必須從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樣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時時想着:我當做一個偉大的人,做一個了不起的人。比如我們想做一位清淨的高僧吧,就拿高僧傳來讀,看他們怎樣行,我也怎樣行,所謂:「彼既丈夫我亦爾。」又比方我想將來做一位大菩薩,那就當依經中所載的菩薩行,隨力而去。這就是自尊。但自尊與貢高不同;貢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亂行為;自尊是自己增進自己的德業,其中並沒有一絲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
諸位萬萬不可以為自己是一個小孩子,是一個小和尚,一切不妨隨便些,也不可說我是一個平常的出家人,哪裡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凡是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志向,沒有做不到的。
諸位如果作這樣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的,那做事就隨隨便便,甚至自暴自棄,走到墮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險的麼?諸位應當知道:年紀雖然小,志氣卻不可不高啊!
我還有一句話,要向大家說,我們現在依佛出家,所處的地位是非常尊貴的,就以剃髮、披袈裟的形式而論,也是人天師表,國王和諸天人來禮拜,我們都可端坐而受。你們知道這道理麼?自今以後,就當尊重自己,萬萬不可隨便了。(丙子正月開學日在南普陀寺教養正院開示節選)
【法師簡介】弘一大師,俗名李叔同,在家時是民國時期著名音樂家、美術教育家、書法家、戲劇活動家,是中國話劇的開拓者之一。從日本留學歸國後,先後擔任過教師、編輯之職,後剃度為僧,法名演音,號弘一,晚號晚晴老人,後被人尊稱為弘一大師。弘一大師對佛學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他對律宗的研究與弘揚上。大師出家後為振興律學,不畏艱難,深入律藏,著書說法,實踐躬行,著作《四分律比丘戎相表記》及晚年所撰的《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等,合為近現代佛教律學研究巨著。鳳凰佛教《般若講堂》欄目今日刊登法師開示如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