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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孔中



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

劉孔中是現任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台灣大學政治系學士、碩士,後赴德國慕尼黑大學攻讀法學博士。

新聞

劉孔中:高教不鬆綁 死路一條[1] 自中央研究院提前退休後在新加坡及中國大陸教書,轉眼一年。現在看來,當初預見的台灣高教種種弊端已然積重難返。眼看台灣高教向下沉淪,連依法選出的台大校長都無法上任,氣憤有之,不甘有之,現願借《蘋果》談談台灣高教不鬆綁死路一條的危急狀況。

以我個人經驗為例,在中研院服務最後2年,應邀到新加坡管理大學擔任訪問學者,並創設亞洲智慧資產及法律應用研究中心,可是中研院規定硬是不准我留職停薪出國期間擔任訪問機構的主管職位,逼得我只得在創立中心之後立即回國,不敢掛中心主任頭銜。

回國後,我本想以無給方式繼續擔任中心主任,結果中研院也不答應,最後落得創造一個榮譽職的「外部主任」,使得費盡心血創立的中心不得不交人託管,原本規劃的計畫束之高閣。中研院的心態無非是「你是我的人,絕對不准別人用你」、「不可以讓你佔我便宜,否則就是圖利」,可能還有見不得人好的眼紅意識作祟。我去了新大,中國大陸高校又來找我,新大不僅沒有「你是我禁臠」的迂腐想法,認為這是力量的延伸,有助區域合作,盡量給予方便。兩相比較,高下立判。

中研院苛待自己人的例子不僅如此,數年前我應中研院邀去國際學程以英文上課,每堂課只有600元台幣鐘點費,與我前先日子去北京高校演講4小時酬勞是6000元人民幣相較;請問這種不合理待遇不該鬆綁嗎?

我人雖然長期在國外,但是希望回饋鄉土,所以爭取繼續以合聘方式去政治大學上課,但是政大人事單位屢屢刁難,先要我在新大的僱用契約,又認為我在新大不是全職不能合聘,又要我出具新大同意書,收到同意書之後,又說沒具體同意合聘……。這其實是超低薪的工作,這種就是怕他人會沾政大的光的心態不是該盡早革除?

說到合聘,我在新大籌設中心時,清華大學及政治大學依據前例申請與中研院合聘本人,結果中研院竟然「不同意合聘」。我被迫依《訴願法》第1條規定,向總統府提起訴願,結果總統府訴願會竟以本件「復函」僅是中研院與學校相互間之意思告知,而非行政處分,訴願不受理,置我講學自由等權益受損的事實於不顧。

知道我要被新大挖角,中研院從沒有爭取我留下,或許反映中研院高層「中研院最好的沒被挖走」的心態?如今,僅僅法律人才的流失,就令人觸目驚心:新大法學院就有4位台籍教授,新加坡國立大學、上海交大、山東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城市大學、澳門大學、澳洲Monash大學,都有台籍教授。

台灣高教不鬆綁死路一條,還需要多說嗎?

任用親人風波

2007年擔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時,因找其姊夫擔任駕駛[2],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法,遭行政院停職並移送監察院,2009年03月17日,監院廉政委員會認定劉孔中確實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決議裁罰一百萬元。

劉得知後表示,監察院並非裁罰機關,應是移交公懲會決定。[3]

附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