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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明叔(1891-1974)儀征縣人[1]

人物事跡

曾進國立武昌陸軍第二預備學校,後在東南高等師範學校及教育部國語研究會求學。民國6年(1917年)受聘任鎮江孤兒院院長。民國9年起,先後擔任上海《申報》、《新聞報》,南京《中央日報》,香港大公報》駐鎮記者,以善於「搶」新聞著稱。民國16年創辦鎮江女子蠶桑職業學校及協和蠶種場。民國17年在鎮江創辦《新江蘇報》。抗日戰爭期間,《新江蘇報》先後遷到揚州、泰縣、上海、宜興等地復刊。抗日戰爭勝利後在鎮江恢復出版。民國35年被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江蘇省參議員,民國37年當選「行憲國民大會」代表。

包明叔研究文字學,著有《讀說文概論》、《說文部首通釋》,其他著作還有《抗日時期東南敵後》等。解放前夕去台灣續任國大代表,並創立中興國劇(京劇)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