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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專業學生在系統、紮實地掌握化學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還應掌握化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深入了解化學的學科前沿和發展趨勢 ,了解生命、材料、能源、環境等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能夠在化學及相關領域從事科研、技術、教育等工作.[1]
培養目標
專業培養目標化學專業培養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良好的科學、文化素養,較好地掌握化學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具有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能夠在化學及相關學科領域 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教育教學等工作的人才。學校制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各高校應根據上述培養目標和自身辦學定位,結合本校學科特色,在對行業和區域特點以及學生未來發展需要進行充分調研與分析的基礎上,準確定位並細化人才培養目標的內涵,以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對多樣化人才的需要。各高校還應對人才培養目標與科技、經濟、社會持續發展需要的吻合度進行定期評估,建立適時調整專業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的有效機制
課程體系
總體框架 課程體系構建原則 課程體系是人才培養的載體,課程體系構建體現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也是體現學校辦學特色的基礎。各高校應根據各自的人才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遵循學生知識、素質、能力的形成規律和學科內在邏輯順序,構建體現學科優勢或者地域特色、能夠滿足學生未來多樣化發展需要的課程體系。 理論課程要求 化學專業理論課程以700-900學時為宜,其中選修課程原則上不少於160學時。除講授基本內容的課程外,各高校還應設置能夠體現學科、地域或者行業特點的課程。課程的具體名稱、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及相應的學時、學分等,由各高校自主確定。 實踐類課程要求 各類實踐教學環節所占比例不低於25%。化學實驗教學不少於432學時。構建基礎實驗一綜合性實驗一研究性實驗—多層次實驗教學體系,其中綜合性和研究性實驗學時不低於總實驗學時的20%。除實驗教學基本內容外,各高校還可增加特色實驗內容。應加強化學實驗室安全和防護教育,實驗項目設計應綠色環保,應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 基礎化學實驗1人1組,綜合性實驗和儀器實驗每組不超過6人,且每位學生能夠完成整個實驗操作過程。 各高校應根據人才培養目標,構建完整的實習、實訓、創新與創業訓練體系,確定相關內容和要求,建設逐層推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實踐教育課程群,多途徑、多形式完成相關內容的教學。 師範類專業應加強教學實踐。 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須完成畢業論文(設計)或者提供其他能夠證明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初步能力的相關材料,並通過答辯。 核心課程體系 核心課程體系是實現專業人才培養目標 的關鍵。各高校應根據人才培養日標,將上述理論與實驗教學 基本內容(也可根據需要增加本校特色內容)組合成核心課程,再將這些核心課程根據學科內在邏輯和學生知識、素質、能力形成的規律進行編排,構建專業核心課程體系。例如,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化學基礎實驗、化學綜合實驗等。核心課程的名稱、學分、學時和教學要求以及課程順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確定,不做統一規定 [2]。 理論課程 通識類知識 在完成國家規定教學內容的基礎上,各高校可根據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確定人文社會科學、外語、計算機與信息技術、體育、藝術等的教學內容。 學科基礎知識 主要包括數學和物理學(含實驗),其教學內容應不低於教育部相關課程教學指導委員會制定的基本要求。各高校可根據自身人才培養定位,提高數學和物理學(含實驗)的教學要求,以鞏固學生的數學和物理學基礎。 專業知識 (1)理論教學基本內容 原子結構、化學鍵、分子結構、晶體結構、分子間相互作用、物質的構效關係與性質變化規律。 化學熱力學基本原理、化學動力學基本原理、催化化學基本原理、電化學基本原理、膠體和表面化學基本原理、光化學基本原理。 元素周期律,s區、p區、d區、ds區及稀土元素的單質及其化合物的性質、反應與變化規律,酸與鹼,配位化合物,納米結構與納米材料。 烴、醇、醚、胺、醛、酮、羧酸、芳香族化合物及其衍生物、雜環化合物等有機物的結構、性質與鑑定,基本有機反應,重要有機反應機理,有機化合物合成方法。 誤差與數據處理、分析質量保證與控制、樣品採集與製備、容量分析、重量分析、電化學分析、原子光譜、分子光譜、色譜、質譜、核磁共振波譜。 化學工程基礎。 化學信息的獲取、處理和表達。 化學專業應當增加的內容:量子力學基礎、統計熱力學基礎、元素及金屬有機化合物、生物有機化合物、重要金屬酶、原子簇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 (2)實驗教學基本內容 實驗室安全與環保。 物質的合成與分離等相關基本操作與方法。 物質的定性與定量分析、表徵技術。 基本物理量與物理化學參數的測定。 規定儀器的使用。 應用化學專業特別是應用化學專業(工科)應當強化的內容:經典化工單元設備與操作。 註:本處只簡要列出化學教學基本內容,詳細內容參見《高等學校化學類專業指導性專業規範》。 各高校在完成基本內容教學的前提下,應當注重傳授學科的基本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介紹重要的化學史知識,引入基礎和應用研究的新進展,並根據自身特色和優勢選擇性介紹化學工程、生命科學、材料科學、能源科學、環境科學、藥學、醫學等相關學科的知識、相關實驗儀器設備和實驗技能,以拓展學生的知識面,開闊視野,構建更加合理和多樣化的知識結構 [2]。 實踐教學 主要包括實驗課程、課程設計、實習、創新與創業訓練、畢業論文(設計)、科研訓練和工程訓練等,應當滿足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培養的需要。 (1)實驗課程:實驗教學內容應覆蓋本標準要求的全部內容,並達到實驗教學的學時要求。 (2)課程設計:應用化學專業(工科)應設置必要的化學工程設計與化工產品開發等教學環節。 (3)實習:應通過多種方法和途徑,完成必要的生產實踐環節。應用化學專業(工科)還應進行必要的工程技術訓練。 (4)創新與創業訓練:應結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明確創新創業教育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措施,增強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 (5)畢業論文(設計):須制定相應的標準和檢查保障機制,對選題、內容、學生指導、答辯等提出明確要求,保證選題的工作量和難度,並給學生提供有效指導。應用化學專業的畢業論文(設計)應有一定比例的應用性選題
參考文獻
- ↑ 化學專業與工學專業的區別百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