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是負責本市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城市綜合管理協調和相關市政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2016年7月20日,北京市新成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撤消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關於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燃氣、供熱、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環境建設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市政市容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相關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承擔綜合協調、管理本市地下管線、輸油氣地下管道、城市地下設施檢查井及井蓋設施、架空杆線的責任;參與城區防汛工作。
(三)負責本市燃氣、供熱的行業管理;負責市加油(氣)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加氣站經營資格的審查工作並進行監督管理。
(四)承擔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責任;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置;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1]設施設置;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會同市規劃部門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五)負責本市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生活垃圾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會同市環境保護部門核准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關閉、閒置或拆除;制定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利用或處置規定,並組織實施。
(六)承擔綜合協調、督促落實本市城鄉環境建設、環境秩序整治責任;承擔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本市信息化[2]城市管理系統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處理城市管理問題;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行保障的監測工作。
(八)承擔本市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燃氣、供熱、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安全監管責任;負責相關重要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督促行業內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在職責權限範圍內負責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理;承擔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城市公共設施事故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九)負責本市相關市政公用和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管理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參考文獻
- ↑ 看懂華為的這五大客戶服務理念,有效提升客戶滿意度 ,搜狐,2023-07-24
- ↑ 什麼是信息化?什麼是數字化?數字化和信息化有什麼區別?,搜狐,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