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區統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制定本區統計調查制度、審批或備案區政府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和調查方案;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1]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2]核算體系,組織領導並協調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遊、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負責組織全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和鄉鎮的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受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
(十)負責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區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組織協調和管理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統計數據網絡。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應用統計碩士就業方向,戰馬教育,2020-03-19
- ↑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全文) ,中國政府網,201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