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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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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拐》是由尹興軍編劇並執導,趙本山范偉高秀敏[1]主演的小品,於2001年1月23日《2001年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上播出。

該小品講述了大忽悠「趙本山」通過高超的「忽悠」手段把雙拐賣給了一個雙腿健康的陌生人的故事

創作背景

編劇宮凱波曾在一個小酒館裡跟范偉講了幾個真實的小故事,范偉特別喜歡,只是故事的原型人物是大夫和小病號,於是宮凱波和范偉把這個故事剝離出來,換成了趙本山和范偉兩個角色。後來趙本山到北京來,三人又坐下來商量了一次,決定將這個故事改編成小品,並將小品起名為《賣拐》。《賣拐[2]》的劇本創作從2000年春天就開始,一直持續到來年春晚,經歷了八個多月。在小品彩排的時間里,編劇宮凱波跟作者何慶魁倒着班睡覺,修改劇本。彩排是嚴酷的,對很多摸不着頭腦的意見,編劇宮凱波都要全盤照收。

作品評價

《賣拐》揭露的是一個簡單的騙局,涉及的知識也比較簡單。在簡短的鋪墊後《賣拐》開啟了一場騙局,這似乎是一個離奇的故事,情節設計和演員的表演也確有些誇張。但這個節目在春節晚會上依然受到諸多關注,不僅是因為其行為乖訛、表演詼諧的喜劇效果,更在於對生活真實進行了藝術概括,讓觀眾在搞笑的同時,加深了對社會生活的領悟。通過小品《賣拐》,觀眾可以看到當代現實生活中一些騙局的典型特徵,增強識別真假、防止上當受騙的意識(《貴州省黨校學報》評)。

作品爭議

2006年4月5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於景勝訴被告何慶魁、北京國林風圖書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權一案。原告於景勝訴稱,1993年,原告以親身經歷的發生在長春市西安大路邊的真實事件為素材,創作小品《賣拐》,1998年曾作修改,並曾向遼寧瀋陽趙本山公司和中央電視台等投稿。2004年間,原告發現由趙本山在中央電視台2001年春節聯歡晚會上表演的小品《賣拐》的署名作者為何慶魁等人,一些關於小品《賣拐》獲獎的新聞報道也提出何慶魁自述創作小品《賣拐》的過程。原告經過調查核實,認為被告何慶魁剽竊了原告的作品,其行為侵犯了原告創作作品的著作權。原告曾試圖與被告協商解決著作權糾紛問題,但被告對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為此,原告起訴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訴訟費。該案件開庭時於景勝申請對案件關鍵證據「賣拐手稿」的形成時間進行鑑定,但卻未在法院指定的時間內提供相應鑑定材料,後他以經濟原因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法院也裁定獲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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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