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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法學院1 |
南京大學法學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學法學院。原中央大學法學院下設政治學系、經濟學系和法律系。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南京大學法學院被合併到其他院校。1981年南京大學恢復法律系並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變更為法學院。 現設有一個法學本科專業、九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擁有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法律碩士培養資格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其中,經濟法學是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和江蘇省重點學科,法學學科為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設有法學博士後流動站。是國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簡介
南京大學法學院自恢復成立以來,培養了一大批高素質法律專業人才,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進步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法治支持。南京大學法學院秉承「誠樸雄偉,勵學敦行」的校訓,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的現實和需要,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學生髮展為中心,切實加大學科建設力度,不斷提升教學科研水平,努力培養基礎紮實、視野開拓、知識面廣、綜合能力強的精英化、複合型法律專門人才。在南京大學加快「雙一流」戰略的背景下,法學學科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已被學校確定為重點發展和扶持的主要學科。科研論文方面,根據中國法學會統計,南京大學法學院2011年發表法學類核心期刊論文總數位居全國第十,在無自辦刊物的高校中位居全國第一。學科建設方面,根據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學科整體水平評估結果,南京大學法學院名列全國第十一位。人才培養方面,南京大學法學院認真貫徹落實學校「三三制」教育教學改革方案精神,在本科階段開設「南京大學卓越法律人才國際班」,課程以雙語和全英語授課,同時積極推動與英美一流名校法學院合作,開設暑期學校、交換學習、聯合培養等項目,致力於培養具備國際視野的優秀法律人才。學術科創方面,南京大學法學院在眾多法律專業賽事中屢創佳績、盡展風采。如2016年,南京大學代表隊榮獲第十屆大陸地區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亞軍,榮獲「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辯論賽一等獎,榮獲「德恆杯」七校法學精英辯論賽亞軍。學生就業方面,法學畢業生總體就業率多年保持平穩,年終就業率平均保持在98%以上。主要去向為國內升學、歐美名校深造、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銀行、證券、保險、金融、律師事務所、企業法務、法院、檢察院、公證處等。就業地點大部分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以及江浙滬等華東地區。
評價
南京大學法學院設有中德法學研究所、中國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人權法研究中心、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住宅政策與不動產法研究中心、中國經濟法研究所、經濟刑法研究所等七個科研機構。其中,中德法學研究所是南京大學與德國哥廷根大學合辦的國際性法學合作研究與教學實體,聯合培養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矚目的成果。依託雄厚研究實力,南京大學法學院與英國布里斯托大學、德國哥廷根大學、美國威斯康星大學、美國威鐵爾大學、日本京都大學、澳大利亞邦德大學以及我國香港、台灣等地區大學均有學術交流與學生交換合作項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