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婦女聯合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能
1、團結、動員全區婦女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諧社會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2、教育、引導廣大婦女發揚「四自」精神,組織開展婦女幹部的專業培訓,全面提高婦女素質,促進婦女人才的成長。
3、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規、規章的制定,宣傳貫徹《婦女權益保障法》[1],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4、負責全區婦女組織建設,組織並指導各級婦女組織和團體會員開展工作;促進新時期「黨建帶婦建」的工作。
5、組織開展「巾幗建功」、「家庭文明建設」兩大主體活動和「巾幗助困行動」;組織每兩年一度的「巾幗十佳」評選活動和評優創先工作。
6、開展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反映婦群眾的生活、工作、思想動態。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全心全意為婦女兒童服務。關注婦女再就業,關愛援助弱勢婦女、困境兒童。
7、積極為廣大婦女提供法律諮詢、單身擇偶、婚姻調適、心理輔導、家教指導、家庭保健、家庭節能環保等方面進行專業化服務。
8、協助政府制定和實施《南山區婦女發展規劃》、《南山區兒童發展規劃》,積極開展「兩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
9、培植相對穩定的巾幗志願者[2]隊伍,並組織開展必要的培訓;開展各類健康有益的活動;積極宣傳義工精神和樹立「巾幗志願者」的典型。
10、負責我區婦女界的統一戰線工作,擴大我區婦女與世界各國婦女及港、澳、台婦女界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
11、加強對各直屬事業單位和婦女兒童陣地的管理。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婦聯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南山區婦女聯合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全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搜狐,2022-04-22
- ↑ 什麼是志願者?你真的了解嗎! ,搜狐,202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