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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活動) |
歷史,簡稱「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活動,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研究和詮釋。歷史是客觀存在的,無論文學家們如何書寫歷史,歷史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不可改變。 其含義有三:1.記載和解釋作為一系列人類進程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2.沿革,來歷;3.過去的事實。 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基本信息
中文名歷史
外文名History
定 義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活動
類 別文化 軌跡 廣義狹義編輯 播報 歷史文物 歷史文物(11張) 歷史學指的是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人類史、鳥類歷史等等。與歷史的概念相對應,歷史學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繫。 一般來說,通常所說的歷史是指人類社會史。歷史,就是指過去發生的事情,歷史是客觀存在的事情。文學與歷史是分不開的,文學以自己的方式參與歷史建構和傳承,這不僅適用於歷史題材創作,而且也適用於一切文學作品和文學研究。歷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文學不能「虛無」歷史。 [2] 歷史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但是,歷史是人書寫的,既然是人書寫的,就會夾雜着人的情感,人的喜怒知哀樂,所以說,所看到的歷史文字,是夾雜着人的情感的歷史。歷史隨時產生,是人們在過去自由活動的如實記錄。它存在的意義是,讓人們總結過去,充實未來的生活,以史為鑑,借古論今。 引證解釋編輯 播報 1.過去事實的記載 《三國志·吳志·吳主傳》「納魯肅於凡品,是其聰也……屈身於陛下,是其略也」 裴松之 注引《吳書》:「﹝ 吳王 ﹞志存經略,雖有餘閒,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不效諸生尋章摘句而已。」 2.經歷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回:「這便是野雞道台的歷史了。」 清 黃人《序》:「其文乃雄奇變化,隨其一生之歷史而自為風氣。」 老舍《駱駝祥子》二一:「 夏太太 大概不會留着個知道她的歷史的僕人。」 3.指自然界和社會的發展進程 金一《文學觀》:「從古帝王之業,真能赤手開創而無所憑藉者,歷史上,多不過三四人。」 菡子《源遠流長》:「歷史在發展着,豐富着。」 4.指歷史學科 魯迅《書信集·致曹聚仁》:「 中國 學問,待從新整理者甚多,即如歷史,就該另編一部。」
歷史 |
「歷史」的含義在中文中最早僅用「史」一字代表。甲骨文中「史」字與「事」相似,指事件。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記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則代表被史官被紀錄的事,換句話說,即所有被文字紀錄的過去事情。廣義上指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歷史是研究人類變化,社會興替的重要的人文學科。
中國的第一部官修編年體通史,是以時間為「綱」,以事件為「目」,綱舉則目張,時索則事敘。紀年術語採用一套古老的「閼逄攝提格之歲」時間術語,「閼逄」相當於「甲」,「攝提格」相當於「寅」。至於為何要用一套多音節語言的干支體系,司馬光沒有交代。在《史記》的《曆書》裡面也用到了這套多音節干支術語,司馬遷也沒有交代其來源。經史學家考證,司馬遷和司馬光所使用的這套多音節干支術語是我國最早的官方時間術語,屬於「皇綱」性質,故而被採用為歷史的紀年詞語,以表示歷史的正統。
「歷史」一詞出現較晚,《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前加「歷」字是指經歷、曆法,也就是人類經歷的一段時間。在事件中加入時間的概念,「歷史」一詞就具有了當今的含義。近代日本學者為翻譯英文「history」,便以歷史二字附會之,使其成為對應詞。
在西方,多數語言的「歷史」一詞源出自希臘語「historia」,原義為「調查、探究」,出自「歷史之父」古希臘作家希羅多德的《歷史》(Historia)一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