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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禁令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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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禁令鬆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先前表示,口罩鬆綁政策將會於年底實施。

台灣灣從12月1日開始,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需全程配戴口罩的規定。

防疫大鬆綁

指揮中心28日宣布,12月1日起放寬室外免戴口罩,10日起取消入境總量管制,也不再天天開記者會,僅保留周一及周四。衛長薛瑞元直言,「防疫成果逐漸浮現,不論是新曆年還是農曆年,應該都可以過個快樂年」。 [1]

分兩階段實施

「口罩禁令」12/1起鬆綁![2]

第一階段:12/1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① 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② 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③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④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四、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五、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六、餐飲場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第一階段的鬆綁只限於室外,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等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另外,若進入台鐵高鐵車站的室內空間、付費區及月台等處,仍需要戴口罩,若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是有適當阻隔設備,就可以在飲食期間暫時拿下口罩。[3]

口罩鬆綁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室內的部分預計會都改成列表場所才需要戴口罩,初步規劃是醫院、長照住宿中心、密閉的大眾交通工具或者是大型的集會,不過指揮官王必勝表示:「這個是下一階段,我們希望一步一步穩健地走,第一階段先處理好再說,因為怕民眾會混淆現在的規定。」

民眾四理由脫不掉口罩

疫情趨緩,本月1日起民眾在戶外可脫口罩大口呼吸,不再強制要求戴口罩。不過,儘管法令鬆綁,但走在街頭,許多人口罩還是戴緊緊,只少數人敢「脫罩」,成為街頭另類景象。[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