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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材料或製品進行有焰燃燒的能力。它包括了是否容易點燃,以及能否維持燃燒的能力等有關的一些特性。[1][2]
簡介
基本信息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材料或製品能進行有焰燃燒的能力。它包括了是否容易點燃,以及能否維持燃燒的能力等有關的一些特性。容易點燃取決於外來火焰加熱材料後放出可燃氣體的情況;能否維持燃燒取決於材料燃燒放熱能否加熱周圍材料,繼續放出可燃氣體。有可能火勢越來越大而不可收拾,也有可能火勢越來越小,最終熄滅。
區別和本質
助燃性是能夠支持燃燒的性質,可燃性是能夠燃燒的性質。
助燃性和可燃性二者不能兼得,有助燃性的沒有可燃性,有可燃性的沒有助燃性,而它們又是相互依存的,要想燃燒就必須要有具有助燃性和可燃性的兩種物質。
可燃性氣體
氧氣不是可燃性氣體,它是助燃劑,可燃性氣體有很多.如:氫氣(H2)、一氧化碳(CO)、甲烷(CH4)、乙烷(C2H6)、丙烷(C3H8)、丁烷(C4H10)、乙烯(C2H4)、丙烯(C3H6)、丁烯(C4H8)、乙炔(C2H2)、丙炔(C3H4)、丁炔(C4H6)、硫化氫(H2S)、磷化氫(PH3)等。
點燃可燃性氣體前都要驗純。
可燃性的決定因素
從物質的可燃性來比較,我們知道可燃物燃點高低表明可燃物的易燃程度。
物質的可燃性,即燃燒危險性取決於其閃點、自燃點、爆炸(燃燒)極限及燃燒熱四個因素。
存在場所
可燃氣體報警器主要針對工作場所:
譬如說化工企業普遍設置的煤氣化裝置-氣體變換裝置-氣體淨化裝置以及副產易燃品的存儲裝置等。
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的主要依據是所關注地點要有可燃氣體或者易揮發的可燃液體,此類生產、加工、存儲區均要求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常見的可燃氣體包括氫氣、CO(包括煤氣)、甲烷、乙炔、乙烯以及氯乙烯等,易揮發可燃液體包括甲醇、甲醚、二甲醚、苯、甲苯、汽油等。
化工企業涉及最多的是煤氣化制甲醇、二甲醚以及下游的醋酸、酸酯等,煤液化的油類產品……
可燃性等級
可燃性UL94等級是應用最廣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標準。它用來評價材料在被點燃後熄滅的能力。根據燃燒速度、燃燒時間、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燒可有多種評判方法。每種被測材料根據顏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許多值。當選定某個產品的材料時,其UL等級應滿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UL等級應與厚度值一起報告,只報告UL等級而沒有厚度是不夠的。 塑料阻燃等級由HB,V-2,V-1向V-0逐級遞增:
HB:UL94標準中最底的阻燃等級。要求對於3到13 毫米厚的樣品,燃燒速度小於40毫米每分鐘;小於3毫米厚的樣品,燃燒速度小於70毫米每分鐘;或者在100毫米的標誌前熄滅。
V-2: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後,火焰在60秒內熄滅。可以有燃燒物掉下。
V-1: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後,火焰在60秒內熄滅。不能有燃燒物掉下。
V-0: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後,火焰在30秒內熄滅。不能有燃燒物掉下。
UL認證即美國保險商實驗所進行的各種認證的總稱。UL關於塑料燃燒性的認證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我們通常看到最多的UL–94 V0、V1、V2、V5,這是垂直燃燒的測試方法;另一種是我們一般很少見到的UL94 HB,這是水平測試的方法。
UL94 HB:水平燃燒。這種塑料能慢慢燃燒但不能自熄。這種類型是UL的最低等級,經常是用縱向V0、V1或V2方式行不通時才採用這種方法。
UL94 V0、V1、V2、V5:垂直燃燒。
UL阻燃性分類體系如下:
UL94 V0評定方法:從點燃後把火焰移開後樣品能快速自熄到在一定時間間隙內無燃燒的熔體滴落(也就是說,燃燒着的熔體滴落在位於測試樣品下面的一英尺的棉花墊上,不能引燃棉花)。
UL94 V1評定方法與V0類似,只不過它要求的自熄時間要長些。這種測試允許熔體滴落在棉花墊上,但不能點燃棉花。
UL94 V2和V1相同,只是它允許燃燒着的熔滴將一英尺下面的棉花點燃。
UL94 V5是最嚴格的檢測方法,它涉及到塑料製品實際在火焰里的壽命。實驗要求火焰長度為5in,對測試樣品施加五次燃燒,其間不允許有熔滴滴落,不允許測試樣品有明顯的扭曲,也不能產生任何被燒出來的洞。
UL94共12個防火等級:HB, V-0,V-1,V-2, 5VA,5VB,VTM-0,VTM-1,VTM-2,HBF,HF1,HF2。
其中VTM-0,VTM-1,VTM-2適用於塑料薄膜,HBF,HF1,HF2適用於發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