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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興鄉隸屬勃利縣管轄。位於縣境西北部,瀕臨倭肯河,北與樺南縣毗連。鄉政府駐地距縣城28公里。吉興鄉名源於駐地吉興村名。吉興村,以附近之吉興河得名。[1]

地理位置

吉興鄉隸屬勃利縣管轄。位於縣境西北部,瀕臨倭肯河,北與樺南縣毗連。鄉政府駐地距縣城28公里。吉興鄉名源於駐地吉興村名。吉興村,以附近之吉興河得名。原稱草帽頂子,建於清代1901年(清光緒二十七年),清末歸依蘭府管轄。中華民國成立以後,隸屬依蘭縣。1947年4月,劃歸新設置的雙河縣管轄。1948年5月,撤銷雙河縣,劃歸勃利縣,設置吉興區。1951年2月,改為第五區。1956年3月,撤區劃鄉,設置吉興鄉。1958年9月,改稱吉興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為吉興鄉。

勃利縣

簡介

吉興鄉全境地處吉興河匯入倭肯河的三角地帶,窪地多,易受澇災。全鄉總面積118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0.9萬畝。農作物主要有水稻、大豆、玉米、亞麻等。鄉辦工業有煤礦、沸石礦、綜合加工廠等。全鄉共轄東吉興、西吉興、全樂、永和、仁和、合心、團山、耕讀、永興、合慶、長太、民太、民勝、民興、義和、一心、長勝、富興、太陽、厚春、全興、蠶場等22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1.4萬人,其中朝鮮、滿族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17%。鄉政府駐地東吉興村。

​==木蘭縣==

地理位置

吉興鄉隸屬木蘭縣管轄。位於縣境南部,松花江北岸,與賓縣隔江相望,西瀕木蘭達河。鄉政府駐地距縣城15公里。

簡介

吉興鄉名源於駐地吉興村名。清末民初,吉興鄉一帶屬木蘭縣第一區和第三區管轄。東北淪陷後,分隸城區保和利東保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7年11月,隸屬城西區管轄,1950年10月改隸第三區。1956年春,撤區劃鄉,分設吉興、南利東、公義3個鄉。1958年3月,將3鄉合併為吉興鄉,同年9月改稱紅星人民公社。1981年更名為吉興公社。1984年春,改為吉興鄉。

吉興鄉全境東部為丘陵地,西部為平原。全鄉總面積19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1.8萬畝,主要種植玉米、大豆、水稻、亞麻等,是木蘭縣的產糧區之一。鄉辦工業有制磚、亞麻、木器加工廠等。全鄉共轄吉興、火光、火炬、良種、紅衛、紅旗、紅光、良種場、紅勝、南利東、紅升、豐收、紅橋、紅豐、五棵樹、永勝、曉光、建新、四馬架、曙光、長興、福興、松濱等23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2.35萬人,其中朝鮮、滿族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6%。鄉政府駐地吉興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