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吉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吉林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吉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掛牌。
機構簡介
根據《吉林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吉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吉林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行政職責整合,組建吉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1],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吉林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吉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不再保留吉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制定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具體措施;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開展傳染病監測;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2]的建議;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含中醫)地方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
(九)指導縣(市)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執行國家及省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編制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在本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督執法工作。
(十三)指導吉林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單位
吉林市中心醫院
吉林省吉林中西醫結合醫院
吉林市傳染病醫院
吉林市神經精神病總醫院
吉林市職業病防治院
吉林市中醫院
吉林市婦產醫院
吉林市中西醫結合肛腸醫院
吉林市舒蘭精神病醫院
吉林衛生學校(吉林職工醫科大學)
吉林市急救中心
吉林市衛生監督所
吉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吉林市紅十字中心血站
吉林市結核病防治研究所
吉林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吉林市醫學會
吉林市幹部保健辦公室
吉林市紅十字會辦公室
吉林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吉林市計劃生育協會
吉林市人口計劃考核站
吉林市計劃生育宣傳指導中心
現任領導
主任:劉奇志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獲得吉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參考文獻
- ↑ 委員會組織機構及職責,道客巴巴,2018-07-19
- ↑ 【科普】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知識宣傳 ,搜狐,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