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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都篇》

作品名稱: 《名都篇》

創作年代: 三國時期

文學體裁:詩

作者:曹植

《名都篇》是三國時期著名的文學家,建安文學的代表人物曹植作品。

從此詩所寫的洛陽少年奢靡豪華的生活來看,不宜出現於建安或黃初年間,因洛陽在漢末經董卓之亂後,破敗零落,貴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驕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詩宜繫於太和年間曹植進入洛陽時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中。[1]

詩詞正文

鑑賞

《名都篇》屬於樂府《雜曲歌·齊瑟行》歌辭,無古辭。詩寫京洛少年鬥雞走馬、射獵遊戲、飲宴無度的生活。關於此詩的寫作年代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以為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間他看到洛陽貴遊子弟耽於逸樂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為從此詩所寫的洛陽少年奢靡豪華的生活來看,不宜出現於建安或黃初年間,因洛陽在漢末經董卓之亂後,破敗零落,貴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驕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詩宜繫於太和年間曹植入京時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中。考曹植於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應氏》中說:「洛陽何寂寞,宮室盡燒焚,垣牆皆頓擗,荊棘上參天。」可見其時的洛陽確實破落不堪,故從後一種說法。

至於此詩的主旨,歷來也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說以為「刺時人騎射之射妙,游騁之樂,而無愛國之心」(《文選》六臣注引張銑語),即以諷諭為主,意在指責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報效國家。一說以為「子建自負其才,思樹勳業,而為文帝所忌,抑鬱不得伸,故感憤賦此」(《古詩賞析》引唐汝諤語),即以少年自況,由此表示心跡。然筆者以為此詩若定於後期所作,則其時曹植已不是裘馬輕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鬱不歡,故絕無可能以翩翩少年自況;而且從此詩的字裡行間來看,詩人對這些貴遊子弟實不無微辭,故在介紹此詩時還是取張銑的說法。當然,有人在此詩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說明詩人對這種遊樂宴飲的熟悉,而且其描繪的手段也是逼真而傳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評論漢賦的話來說,便是「勸百而諷一」,雖然詩人的意圖在於譏刺和暴露,而給人的印象卻似乎在讚美和頌揚。

全詩主要的篇幅都在寫京洛少年的遊戲與飲宴。開頭二句以邯鄲、臨淄等著名都市的艷麗女樂來陪襯京都洛陽驕奢的遊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調即著色濃艷。隨後轉入對少年形貌的描寫,他佩帶的寶劍價值千金,所穿的衣服華麗鮮艷,在裝束上已可見少年的富有而放達。接下去便寫他的活動:在城東郊外鬥雞,在長長的楸樹夾道上跑馬。鬥雞是漢、魏時富家子弟普遍愛好的習俗,曹植本人就有《鬥雞》詩極言以鬥雞取樂,據說魏明帝太和年間曾在洛陽築鬥雞台,這裡所寫大約也基於當時事實。「馳騁未能半」以下寫少年的馳獵,先說他一箭射中兩隻奔兔,次說他仰天隨手一箭又將迎面飛來的鷂鷹射落,再說觀者的嘖嘖稱讚,從而將其箭法的高超刻畫殆盡。「歸來宴平樂」以下則轉入對他舉行飲宴的描述。平樂觀在洛陽西門外,少年在此大擺宴席,開懷暢飲,不惜酒價的昂貴,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細的鯉魚、蝦子肉羹,還有醬漬的甲魚和燒熊掌,呼喚高朋入座,擺開了長長的筵席,可見其窮奢極欲。「連翩」二句複寫其宴會後的蹴踘與擊壤之戲,表現出少年的動作敏捷奇巧,變化萬端。遊樂一直持續到了太陽西沉,而時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這才如浮雲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處。詩寫到這裡本應結束了,歡樂已盡,人去筵散,然而詩人忽然筆鋒一轉,說到了明天,人們再重新回來尋歡作樂。

這首詩可以說是一首敘事詩,詩中主要寫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為。他是一位風度翩翩,身手矯健的英俊少年,騎射的本領十分高超,但只是用來打獵消遣,於國無補;他慷慨好施,窮極奢華,然未知節儉,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光陰虛擲,而無憂國憂民之心。然而,曹植對京洛少年的批評只是以很隱約含蓄的方法來表現的,通過盡態極妍的描繪逗露出來,如寫他善射曰:「左挽因右發,一縱兩禽連。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飛鳶。」又如寫他宴會的豐盛:「膾鯉臇胎鰕,寒鱉炙熊蹯。」其描寫未免過份誇張,而詩人正是在這種誇張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過份的逞才與奢豪,自然會激起人的不滿。雖然曹植在這裡未著一字批評,然其中的褒貶曲曲可見。又如最後說一天的歡樂已盡,「白日西南馳,光景不可攀」已隱寓時光虛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結句忽又說「清晨復來還」,言外的諷諭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陳祚明《采菽堂古詩選》中說:「白日」二句下,定當言壽命不常,少年俄為老丑,或歡樂難久,憂戚繼之,方於作詩之意有合,今只曰『雲散還城邑,清晨復來還』而已,萬端感慨皆在言外。」說明了曹植此詩中的諷諭純以含蓄的筆墨出之,不露痕跡而宛然可見。

此詩雖然是一首敘事詩,然詩人的描寫與敘事是經過極縝密的剪裁取捨的,詩並沒有原原本本地記錄京洛少年的家庭、社會地位與生活的每個側面,而只是選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動,這樣便有利於將筆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義的事例的描寫上去,能夠簡略分明、繁簡適度地來展開描寫。因而於這一天的活動中詩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獵與飲宴兩件事,其他如鬥雞、跑馬、蹴踘、擊壤只是一句帶過,表現了詩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馳騁未能半」至「眾工歸我妍」十句來刻畫鋪敘少年射獵的嫻熟本領,寫來繪聲繪色,如耳聞目見,「餘巧未及展,仰手接飛鳶」兩句不僅描繪出他射藝的出神入化,而且一個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躍然紙上,「觀者咸稱善,眾工歸我妍」又從側面將其箭法的出群淋漓盡致地刻畫出來,正如古樂府《陌上桑》中寫少女羅敷的美貌,通過旁觀者的讚美與反應來寫,而這裡所不同的只是妙齡女郎換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則同出一轍。總之此詩在謀篇布局、剪裁詳略上頗有成功之處,故吳淇曾說:「尋常人作名都詩,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雜錯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餘。於少年中,只出得兩事,一日馳騁,一日飲宴。」可見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詩寫作上追求典型、詳略分明的特點。

作者簡介

曹植[2](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國譙(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於東陽武,是曹操與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為陳王,去世後諡號「思」,因此又稱陳思王。[3]

曹植自小非常聰慧,才十歲出頭,就能誦讀《詩經》、《論語》及先秦兩漢辭賦,諸子百家也曾廣泛涉獵。他思路快捷,談鋒健銳,進見曹操時每被提問常常應聲而對,脫口成章。曹操曾經看了曹植寫的文章,驚喜的問他:「你請人代寫的吧?」曹植答道:「話說出口就是論,下筆就成文章,只要當面考試就知道了,何必請人代作呢!」

再加之性情坦率自然,不講究莊重的儀容,車馬服飾,不追求華艷、富麗,這自然很合曹操的口味。漸漸地,曹操開始把愛心轉移到曹植身上。

黃初三年(222年)四月,31歲的曹植被封為鄄城王,邑二千五百戶,也就是在這次被封王之後回鄄城的途中,他寫下了著名的《洛神賦》。在《洛神賦》中,詩人描摹了一位美麗多情的女神形象,把她作為自己美好理想的象徵,寄託了自己對美好理想的傾心仰慕和熱愛;又虛構了向洛神求愛的故事,象徵了自己對美好理想夢寐不輟的熱烈追求;最後通過戀愛失敗的描寫,以此表現自己對理想的追求歸於破滅。[4]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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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