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吳小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吳小月

吳小月,女,漢族,1968年12月出生,湖北漢川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中共黨員,1990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湖南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基本內容

中文名:吳小月

國籍:中國

職務:湖南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出生日期:1968年12月

人物履歷

1986.09-1990.07中國人民大學計劃經濟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學習

1990.07-1994.01 湖南省計委基建處科員

1994.01-1996.05 湖南省計委基建處副主任科員

1996.05-2000.10 湖南省計委投資處主任科員(其間:1996.07-1999.08 中南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獲管理科學與工程碩士學位)

2000.10-2004.06 湖南省計委投資處副處長

2004.06-2004.07 湖南省發改委投資處副處長、正處級研究員

2004.07-2005.07 湖南省發改委投資處副處長、正處級稽察特派員

2005.07-2009.07 省發改委經濟研究室主任(其間:2006.09-2008.12 中南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獲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學位)

2009.07-2012.12 湖南省發改委投資處處長

2012.12-2016.05 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05-2016.06 湘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委宣傳部長

2016.06-2019.04 湘潭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9.05-2020.11 湖南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0.11-2021.06 湖南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長

2021.06 湖南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2年12月30日,湖南省湘潭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選舉吳小月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年6月6日,湘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吳小月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16年9月,吳小月當選湘潭市第十二屆常務委員。

2019年5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吳小月任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2020年11月10日,湖南省政府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吳小月任省能源局局長。

2021年6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吳小月的省能源局局長職務。

2021年9月21日,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發布幹部任前公示,吳小月擬任省直單位正廳級領導職務。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1]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湘潭市政府環境保護工作亂作為問題突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