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諮詢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諮詢費是中國的一個專有文化術語。

語言一發即逝,不留痕跡。當人類意識到需要把說出的話記下來時,就發明了文字[1]。在世界範圍內,曾經獨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們的漢字外,還有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2]。後來,這些古老文字的命運各不相同,或因某種歷史原因而消亡,如瑪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變革而遭廢棄,如楔形文、聖書字,只漢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傳承的脈絡清晰可見,成了中華民族文化的良好載體。

名詞解釋

諮詢費是指,委託人就某個事項從諮詢人員或公司那裡獲取意見和建議而支付的報酬。如向律師或律師事務所諮詢相關法律問題而支付諮詢費,向稅務師諮詢相關稅務問題而支付諮詢費,向保險經紀人諮詢相關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問題而支付諮詢費等。相關的專業人員或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醫師、藥師、化工師、教師、管理師、營銷策劃師、廣告策劃師、ISO諮詢師、保險經紀人等,以及向雖沒有國家認可的相關職稱,但可以提供相關信息的人員支付的信息費亦可以列入諮詢費支出。

按照《《北京市教育財政科研類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規定,諮詢費是指在財政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諮詢專家的費用,諮詢費由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研究實際需要編制,不得支付給參與科研項目研究及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

諮詢費適用稅率

聘請專業的諮詢、審計等中介機構的諮詢費用都可以抵扣進項,其稅率6%,注意要選擇一般納稅人。

根據財稅《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2016〕36號)規定,鑑證諮詢服務適用稅率為6%。根據《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十二條規定:「非企業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鑑證諮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故一般納稅人提供諮詢服務適用稅率為6%,若屬於非企業性單位,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徵收率為3%。

諮詢費支出的納稅風險

【案例】某市稅務局在發票協查中查到受票方從北京一公司取得總計為400萬元諮詢費的普通發票數張,已經入賬並記入管理費用的諮詢費中。

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諮詢費400萬元

貸:銀行存款400萬元

稅務局詢問該受票方企業負責人,400萬元諮詢費,諮詢的是什麼問題?企業負責人答非所問、閃爍其詞。

後經稅務局檢查:該公司採用假發票入賬、偽造銀行轉賬流水等方式,虛構與新疆企業的諮詢服務業務,虛列成本,偷逃企業所得稅。針對該企業違法行為,稅務機關依法對其做出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1倍罰款共計200餘萬元的處理決定。

近年來,一些法院判例中,出現了不少通過諮詢費,虛開發票的案例,主要包括:

01、通過開具沒有真實業務發生的技術諮詢費,套現企業資金存入個人賬戶,作為公司賬外資金;

02、虛構諮詢事宜,虛開多份諮詢費項目發票,開票單位收到受票方款項扣除10%左右費用後,再將資金匯入指定個人賬戶中;

03、在財務賬目中編造諮詢費,將其包裝成合理經濟業務項目支出;

04、在接受貸款服務時,以諮詢費名義向貸款方支付分解的利息支出等。

以上各種手段虛開、虛列諮詢費,都會嚴重影響增值稅進項稅抵扣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發票虛開,在真發票假業務情況下,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發票查詢平台查驗發票真偽時,一般無法發現虛開的問題。由於目前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有上升的趨勢,建議企業財務人員取得這類發票,一定要在開具單位所在地的稅務局網站查詢資金流向是否真實。

為了更好規避由諮詢費帶來的納稅風險,企業在取得諮詢費發票時,首先應查詢開具發票單位納稅狀態是否為「非正常」。如果是「非正常」狀態,該發票不能作為報銷憑證,更不要支付款項。這種情況的出現,通常是暴力虛開的明顯特徵,開票方一般是在設立公司2、3個月內走逃,給企業帶來很大風險。

其次,建議企業要求諮詢服務單位提交專業資質、人員專業能力及簡介等證明資料;同時要關注諮詢事項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的直接相關性;雙方單位聯繫人、電話等信息也需要保留。

最後,企業要將諮詢事項、簽訂的合同、完成項目計劃、時間、人員安排,支付款項方式、成果體現方式(如方案、報告等資料)的存放地點和保管人,以及後續針對諮詢事項的實施、調整、效果等情況資料,進行統一收集保管和存檔。

企業財務人員在核查諮詢費支出時,將上面所述相關資料核對並留存,對該交易事項綜合分析和研判後,有充分的事實證明屬於真實交易,可處理該份發票的入賬程序。‍

大額諮詢費入賬的注意事項

1.公司發生大額諮詢費支出,應簽訂相應合同。

諮詢服務不是有形的貨物,看不見、摸不着,大額諮詢費很容易引起稅務局關注。所以,一旦有大額諮詢費,企業應自查。

是否與提供服務方簽訂規範的業務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確列明收費標準、諮詢服務內容、發生爭議解決辦法等。但很多企業的大額諮詢費,只有簡單的發票和銀行轉賬記錄,缺乏其他資料,根本無法證明業務的真實性。

2.公司發生大額諮詢費支出,應注意與規模相匹配。

有些企業明明規模很小,每個月銷售額大概60萬、70萬,但是每個月總有那麼20萬、30萬的諮詢費支出,這時就需要打個問號了。

3.公司發生大額諮詢費支出,應關注提供服務方的專業資質、業務相關性。

財務在收到大額諮詢服務費發票以後,不要急着入賬,一定要保持警覺性。重點關注提供服務單位的專業資質、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另外查看對方經營範圍是否有相關的領域。

諮詢費稅收優惠政策

技術諮詢費享受免徵增值稅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六)項規定,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

享受主體: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

享受條件:

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是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轉讓技術」、「研發服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技術諮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業務活動。

2.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者受託方)根據技術轉讓或者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者委託方)掌握所轉讓(或者委託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者技術開發的價款應當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