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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 |
哲(拼音:zhé),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 ,始見於篆文。《說文》:"哲,知也。從口,折聲。" 形聲字,是金文"悊"的形體,上部為"折",表音;下部為"心",古人沒有大腦的概念,以心為思維器官,並作為思想、意念、感情的統稱,心則表示人的主觀意識, 有智慧之意,將"心"換成"口"後,其義未變。
本義是指聰明;因其經常與"賢"共用指代某人品行高尚,後引申為"有智慧的人",舊時,稱那些才能識見超越尋常的人為"哲人",稱那些在某方面造詣極深的人為"哲匠"。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哲
拼音; zhé
注音; ㄓㄜˊ
部首; 口
總筆畫; 10
五筆; rrkf
鄭碼; dpj
統一碼; 54F2
倉頡; qlr
字級; 一級字(編號1802)
平水韻; 入聲九屑
結構; 上下結構
四角號碼; 52602
筆順編號; 1213312251
字源演變
哲,形聲字。從口,折聲。本義為智慧,《說文》:"哲,知也。"古智、知通用,《說文》小篆(見圖中1)有左右結構之形,為金文"悊"形體。後至漢代,《甲金篆》中(見圖中2)為隸變後的文字,已較為整齊規範,可清晰的辨認出"折"、"口"二字,但仍為左右結構。楷書(見圖中4)已演變為上下結構。
哲是金文"悊"的形體,心表示人的主觀意識,"悊"表示不易折斷的主觀意識,後"心"換成"口",其義未變,有聰明、智慧的意思;因其經常與"賢"共用指代某人品行高尚,後也常用來表示"有智慧的人"。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二】【口部】陟列切
知也。從口折聲。悊哲或從心。
說文解字注
哲,知也。
釋言曰:哲,智也。方言曰:哲,知也。古智知通用。從口。折聲。按凡從折之字皆當作斤草。各本篆文皆作手旁。用改篆也。今悉正之。陟列切。十五部。
悊,哲或從心。
韻會引說文古以此為哲字。按心部雲。悊,敬也。疑敬是本義。以為哲是假借。
嚞,古文哲。從三吉。或省之作喆。
康熙字典
古文:嚞。《唐韻》《集韻》《韻會》並陟列切。音蜇。《爾雅·釋言》:哲,智也。《書·舜典》:浚哲文明。《說命》:知之曰明哲。《洪範》:明作哲。《揚子·方言》:哲,知也。齊宋之閒謂之哲。《前漢·於定國傳》贊:哀鰥哲獄。注:師古曰:知獄情也。
又《正字通》:叶音質。陸機《陸抗誄》:人玩其華,鮮識其實。於穆我公,因心則哲。
又《唐韻正》:叶音制。曹植《黃帝贊》:少典之孫,神明聖哲。土德承火,赤帝是滅。服牛乘馬,衣裳是制。氏雲名官,功冠五列。滅,亡例反,列音例。傅玄《祀景帝登歌》:執競景皇,克明克哲。旁作穆穆,惟只惟畏。 《說文》:或作悊。《廣韻》:與喆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