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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化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版《湖南通志》長沙府城圖。原圖鏈接

中文名: 善化縣

所屬地區: 長沙府(潭州府)

行政類別: 縣

存續時間: 1098年-1912年

善化縣,宋哲宗元符元年(公元1098年)分長沙縣5鄉及湘潭縣2鄉建,歷經宋元,至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併入長沙縣。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又復設善化縣。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裁善化縣併入長沙縣。1933年劃長沙縣城區設長沙市。

善化縣宋與長沙縣同為潭州治所,元同為天臨路治所,明、清同為長沙府治所,清又同為湖南省會。

得名由來

「善化別名靳江」,「至得名之義,總取衷於守令『倡化邑人』『彬彬向善』雲」。意思是說,善化的別名叫靳江,現名稱是某個守令從「倡化邑人,彬彬向善」中擇取兩個字而成。此外由於嶽麓山屬善化縣管轄,嶽麓書院名氣又很大,總的來說,「善化」之名就是因為書院之盛,取意於「彬彬向善,倡化邑人」。

管轄地域

長沙善化兩縣分立時,將省城內地段各分一半。由當時大西門進城,經永豐街、皇倉街、萬壽街、萬福街、息機園、石樂私巷,出東長街,入大官園,至落星田,抵瀏陽門以下小吳門以上,南屬善化縣,北屬長沙縣。即長沙市五一路以南為舊善化縣所轄,五一路以北為舊長沙縣所轄。

長沙城外,也基本上依今長沙市五一路的走向,分別向東、西延伸,南屬善化縣,北屬長沙縣。就今長沙縣的地域而論,暮雲、跳馬、黃興、干杉、江背等鎮和黃花鎮的谷塘,為長、善分治時的善化縣地域。

今長沙市區南部的黎托、洞井、大托以及河西的坪塘鎮、白箬鋪鎮等也都曾在古善化境內。

行政特點

善化縣與長沙縣同在一座城池,共享長沙之名。這種同城而治的行政管理現象,在明清兩代被稱作「附郭」。郭者,城池也,具體到善化縣與長沙縣,「郭」就是長沙府城,兩縣依附長沙府城「辦公」、「治理」,但職權上並無特殊,仍隸屬長沙府。

所以,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長沙城(今長沙市區)既是湖南省治,又是長沙府(潭州府)治,還是長沙縣、善化縣治。

消失的善化縣 曾包括長沙縣與湘潭縣的一部分

熱鬧的化龍池酒吧街一帶,燈紅酒綠,車水馬龍。這塊「熱土」,曾是有着814年歷史的善化縣縣衙的駐地。

善化縣消失在1912年,起於宋代哲宗元符年間(公元1098年),最初的治轄區域,曾包括了長沙縣與湘潭縣的一部分。這是宋代的安排。

800多年間,善化縣與長沙縣只有在明朝洪武十年到洪武十三年這四年間,合成「長沙縣」,其餘絕大部分都是分立,它們在各自編纂的方志中,談及沿革,都會追溯一番長沙郡、長沙國的歷史,都會討論長沙的「前世今生」。

善化縣與長沙縣同在一座城池,共享長沙之名。這種同城而治的行政管理現象,在明清兩代被稱作「附郭」。郭者,城池也,具體到善化縣與長沙縣,「郭」就是長沙府城,兩縣依附長沙府城「辦公」、「治理」,但職權上並無特殊,仍隸屬長沙府。

如此一來,清代湖南建省以前,長沙城內活躍着長沙縣、善化縣、長沙府、湖南按察使司、湖南布政使司以及八旗、綠營兵六大權力機關(建省後加上湖南省巡撫衙門)。而在明代,長沙城內也有着吉王府、長沙衛、善化縣、長沙縣、長沙府五大管治機關。善化縣與長沙縣作為較低一級的衙門,辦事往往顧及城內上級管事衙門的臉面。

至少在明代萬曆四十年前,善化縣、長沙縣以及城內的其它上級們,相安無事。直到公元1612年(萬曆四十年),一件盜竊案改變了善化縣的命運。

盜竊案發生後,吉王府與長沙衛「踢皮球」,都不想去查,「互相推諉」。而善化縣和長沙縣向長沙府知府莊毓慶說明了被盜的原因,後者於是再往上申報。上面的意見是:地方事務應該專門由地方政府管,吉王府和長沙衛不得干涉城內事務,拿掉了明代藩王最後的「行政管轄權」。(嘉慶十七年《長沙縣誌》)

由長沙府主持劃定,「准將府左從瀏陽門,右從驛步門極南而止,屬善化。」另一半就屬長沙縣。這相當於,在今天的長沙城內,以五一路為界,劈成兩半。北邊是長沙縣管,南邊是善化縣管。與此相應,城南的居民編好戶籍,要向善化縣交稅。善化縣府從此多了一批稅源,善化知縣多了一項管轄權力與考課的壓力。

權責塵埃落定,獨立地梳理本地區的歷史十分必要。然而善化縣隨後相繼經歷了明末清初的戰亂、吳三桂叛亂帶來的戰爭創傷,城內不能放下一張安靜的書桌。目前可見較早的善化縣誌,是乾隆十七年編纂而成。此前,較為零碎地出現在《湖廣通志》(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中。

《湖廣通志》的卷首圖清楚地畫出了長沙府城圖,然而古人製作方志圖,只揀選標誌物,不遵比例,在今天看來,圖算不得全面。

這張圖裡,善化縣居長沙城東南一隅,東邊矗立城隍廟(城市保護神,新官上任均會赴城隍廟祈禱保平安)、天心閣。依此往東,長沙府衙門與文昌閣挨在一起,再往西就是府學。往西北而去,能看到長沙縣與長沙學(縣學),它們緊靠在一起,偏居長沙城內西北方,挨着潮宗門,出門即可見湘江,這種縣衙和學校互為鄰居的空間布局在古代十分常見。

然而,也許是疏忽,也許是少有人討論。較早的府級以上的方志,很難見到人們關心善化縣的得名。較晚出,但較完整的乾隆十七年《善化縣誌》,特意討論了善化的得名之由:「善化別名靳江」,「至得名之義,總取衷於守令『倡化邑人』『彬彬向善』雲」。意思是說,善化的別名叫靳江,現在的名稱是某個守令從「倡化邑人,彬彬向善」中擇取兩個字而成。善化的名稱來自父母官的創造。此外由於嶽麓山屬善化管轄,嶽麓書院名氣又很大,乾隆十二年的《善化縣誌》,在山川一章節給了嶽麓山最大篇幅。這又給後人將嶽麓書院解釋為「善化」之源的機會。善化縣與長沙縣同城分治之後,經歷乾隆、嘉慶、光緒等時期的文化體系搭建,它的官方形象、各方建設,均呈盛勢、日漸完整。遺憾的是,1912年,隨着清王朝的覆滅,善化縣治也戛然而止。

民國肇興,善化縣併入長沙縣,再經1938年文夕大火,善化縣衙盡歸塵土,此後再未見「善化」。一批原住在善化縣境內的名人(如經學家皮錫瑞)籍貫統屬長沙,能夠喚起這座城市對曾經的縣衙記憶的,也多靠時不時從地底下冒出來的文物了。 [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