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組建於1960年,是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直屬單位和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 ,承擔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下達的國家級基礎測繪、重大測繪信息任務,履行省政府賦予的管理全省測繪工作的職責。
人員機構
全局現有職工約160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200餘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的專家12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5人。下屬單位有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第三大地測量隊(四川省第一測繪工程院)、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第三地理信息製圖院(四川省第二測繪地理信息工程院)、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第六地形測量隊(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地下管線勘測工程院、四川省第三測繪工程院)、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第三航測遙感院(四川省遙感信息測繪院)、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四川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四川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四川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四川省測繪技術服務中心、西南測繪職工培訓中心。形成了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地下管線勘測、工程測量、地籍測量、地圖編印出版、測繪成果管理與供應、測繪產品監督與檢驗、測繪技術教育與培訓等門類齊全的測繪服務體系。
根據2011年8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四川省測繪局更名為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的通知》(川辦發[2011]43號)四川省測繪局更名為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主要職責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是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省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2]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擬訂測繪地理信息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人員的行政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工作,提高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查處權限範圍內的各類測繪地理信息違法案件;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調解等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有關的行政複議工作。
二、負責管理全省基礎測繪工作,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編制全省基礎測繪規劃、重大測繪項目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省中等以下城市和因建設、城市規劃、科學研究確需建設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審批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省用於測繪的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計劃,統一管理全省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資料,協調數據的預處理與分發服務;負責全省以測繪為目的的航空攝影與遙感的審查。
四、依法管理全省測繪市場。監督管理地理信息獲取與應用;負責全省從事測繪活動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發放資質證書;負責全省測繪從業人員測繪作業證的發放、管理;負責省外測繪單位、外國的組織或個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驗證、備案工作;負責監督省內重大測繪項目、重點測繪工程的招標投標。
五、會同省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省地籍測繪規劃,按照地籍測繪規劃組織管理全省地籍測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組織管理全省各級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工作,與省政府民政部門共同擬訂省內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報省政府批准後發布;監督管理全省房產測繪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省地圖編制出版工作,審核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公開地圖、內部地圖、保密地圖和繪有中國圖形的示意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依法監督管理全省地圖市場。
七、管理全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測繪保障,組織指導全省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建立健全我省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構建和管理我省基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審核發布我省行政區域內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八、組織全省測繪成果接收、收集、整理、儲存並定期編制、公布測繪成果目錄;負責測繪成果密級管理;負責審批涉及國家秘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提供使用和對外提供測繪成果的審批;負責管理全省測繪行業標準化工作和根據授權管理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負責全省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處理測繪成果質量爭議。
九、負責指導全省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審批永久性測量標誌的拆遷。
十、研究制定全省測繪技術政策。組織全省重大測繪科技項目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省測繪科技進步獎相關工作;歸口管理省級對外測繪科技和經濟合作交流;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全省測繪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全省註冊測繪師制度的實施與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全省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十一、指導市(州)、縣(市、區)和省直有關部門的測繪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全省測繪事業費和有關專項經費。
十三、承辦省政府和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政策】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推薦相關條件解讀 ,搜狐,2018-06-05
- ↑ 關注|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主要職責,搜狐,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