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國家森林公園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國家森林公園

 

 

 

國家森林公園一般指中國國家森林公園

中國國家森林公園(China National Forest Park)是中國大陸境內森林公園的最高等級,指森林景觀特別優美,人文景物比較集中,觀賞、科學、文化價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區域代表性,旅遊服務設施齊全,有較高的知名度的場所。設立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圖表、照片等資料,報原林業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批。

截至2019年2月,中國大陸共建立國家森林公園897處。

基本概念

國家森林公園是指森林景觀特別優美,人文景物比較集中,觀賞、科學、文化價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區域代表性,旅遊服務設施齊全,有較高的知名度,可供人們遊覽、休息或進行科學、文化、教育活動的場所,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作出准予設立的行政許可決定。

森林公園是經過修整可供短期自由休假的森林,或是經過逐漸改造使它形成一定的景觀系統的森林。建立森林公園的目的是保護其範圍內的一切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並為人們遊憩、療養、避暑、文化娛樂和科學研究提供良好的環境。

命名通則

國家級森林公園命名通則(少數例外):全稱為省級行政區劃名加森林公園所在地地名加「國家森林公園」,唯位於遼寧大連之國家級森林公園大多不加綴省名;簡稱為森林公園所在地地名加「國家級森林公園」,唯位於上海之國家級森林公園部分須冠直轄市名。而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簡稱基本上是去掉省級行政區劃名後直接用所在地地名加「國家森林公園」。

發展歷程

中國境內最早的國家森林公園是1982年建立的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森林公園主體上未納入自然保護區,行政管理機構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國家林業局於2006年2月28日發出通知,決定自即日起啟用「中國國家森林公園專用標誌」,同時印發了《中國國家森林公園專用標誌使用暫行辦法》。至2019年,中國國家級森林公園達897處。

設立意義

設立國家公園,其主要的意義和作用大致可概括為三大方向:

一是景觀資源的保存與保護。

二是資源環境的考察與研究。

三是旅遊觀光業的可持續發展。經過一百多年的研究和發展,「國家公園」已經成為一項具有世界性和全人類性的自然文化保護運動,並形成了一系列逐步推進的保護思想和保護模式。

一是保護對象從視覺景觀保護走向生物多樣性保護。

二是保護方法從消極保護走向積極保護。

三是保護力量從一方參與走向多方參與。

四是保護空間從點狀保護走向系統保護。

中國國家公園的建設類型主要集中於以下幾個方面:

森林公園。由國家林業局批准設立。1982年,中國第一處森林公園——湖南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批准建立。

自然保護區。 1956年,中國建立了第一個自然保護區——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 2003年, 國家環保總局宣布中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197處,各類自然保護區1757處。

風景名勝區。 截至2004年,中國已經建立風景名勝區677個,其中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177個、省級風景名勝區452個、市縣級風景名勝區48個。

生態示範區。至2000年,中國已有首批33個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的地、縣和單位被國家環保局命名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

國家地質公園。至2004年,中國地質公園建設工作已推進了3年多,國家地質公園的數量已達到了85座。

另外,還有國家級的濕地保護區、國家海洋類型自然保護區等。

等級評定

中國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國家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中國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的原則與方法,作為森林公園保護、開發、建設和管理的依據。本標準適用於我國已建和待建各級森林公園。

下列標準所描述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文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096——1996大氣環境質量標準;GB3838——19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本標準有下列定義。

3.1 風景資源

以景物環境為載體的,自然形成或人類創造的,有普遍社會價值的財富。

3.2 森林風景資源

森林資源及其環境要素中凡能對旅遊者產生吸引力,可以為旅遊業所開發利用,並可產生相應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各種物質和因素。

3.3 風景資源質量

風景資源所具有的科學、文化、生態和旅遊等方面的價值。

3.4 森林公園

具有一定規模和質量的森林風景資源與環境條件,可以開展森林旅遊,並按法定程序申報批准的森林地域。

3.5 權數

統計計算中,用來徇各變量在總體中作用大小的數值。

質量評價

4.1評價原則

4.1.1以對森林公園風景資源的詳細調查為基礎,按風景資源的特性和相關程度進行分類、分級。

4.1.2 通過宣評價,進行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的綜合性評定。

4.1.3 應能反映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善和環境牲,重點分析以森林為主體的風景資源的相對地們和開發森林旅遊的可行性。

4.2 分值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評價分值按指定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獲得,滿分值為30分。

4.3 評價方法

通過對風景資源的評價因子評分值加權計算獲得風景資源基本質量分值,結合風景資源組合狀況評分值和特色附加分評分值獲得森林風景資源質量評價分值。

4.4 風景資源基本質量評價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分為地文資源、水文資源、生物資源、人文資源和天象資源五類。每類資源各包括五項評價因子,按評價因子間的相互地位和重要性確定評分值,評分值之和為該資源類的權數。

4.4.1 風景資源類型

4.4.1.1 地文資源

包括典型地質構造、標準地層剖面、生物化石點、自然災變遺蹟、名山、火山熔岩景觀、蝕余景觀、奇特與象形山石、沙(礫石)地、沙(礫石)灘、島嶼、洞穴及其他地文景觀。

4.4.1.2 水文資源

包括風景河段、漂流河段、湖泊、瀑布、泉、冰川及其他水文景觀。

4.4.1.3 生物資源

包括各種自然或人工栽植的森林、草原、草甸、古樹名木、奇花異草等植物景觀;野生或人工培育的動物及其他生物資源及景觀。

4.4.1.4 人文資源

包括歷史古蹟、古今建築、社會風情、地方產品及其他人文景觀。

4.4.1.5 天象資源

包括雪景、雨景、雲海、朝暉、夕陽、佛光、蜃景、極光、霧凇及其他天象景觀。

4.4.2 風景資源評價因子

4.4.2.1 典型度

指風景資源在景觀、環境等方面的典型程度。

4.4.2.2 自然度

指風景資源主體及所處生態環境的保全程度。

4.4.2.3 多樣度

指風景資源的類別、形態、特徵等方面的多樣化程度。

4.4.2.4 科學度

指風景資源在科普教育、科學研究等方面的價值。

4.4.2.5 利用度

指風景資源開展旅遊活動的難易程度和生態環境的承受能力。

4.4.2.6 吸引度

指風景資源對旅遊者的吸引程度。

4.4.2.7 地帶度

指生物資源水平地帶性和垂直地帶性分布的典型特徵程度。

4.4.2.8 珍稀度

指風景資源含有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文物各級別的類別、數量等方面的獨特程度。

4.4.2.9 組合度

指各風景資源類型之間的聯繫、補充、烘托等相互關係程度。

4.4.3 對五類風景資源的評分值進行一次加權計算,計算出風景資源的基本質量評價分值

4.4.4 風景資源組合狀況評價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的組合狀況用組合度評價。.

4.4.5 特色附加分

風景資源單項要素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或特殊意義,按附加分規定分值進行評分。

4.5 風景資源質量評價計算

4.5.1 風景資源基本質量評價分值按式(1)計算:

月=F ..................風景資源組合狀況按滿分1.5分對組合度(Z)評分。特色附加分(r)按滿分2分評分。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評價分值按式(2)計算:

M=B+Z+T式中:M——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評價分值;

B——風景資源基本質量評分值;

Z—一—風景資源組合狀況評分值;

T——特色附加分。

4.5.5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評價計算方法參照附錄B。

4.5.6 評價因子的評分值越接近於權數,表示風景資源的基本質量越接近於理想狀態值。

5 森林公園區域環境質量評價

5.1 森林公園區域環境質量評價分值按指定環境要素進行評價獲得,滿分值為10分。

5.2 森林公園區域環境質量評價指標包括:

大氣質量、地表水質量、土壤質量、負離子含量、空氣細菌含量。

5.3 森林公園區域環境質量評價分值(H)計算由各項指標評分值累加獲得。

6 森林公園旅遊開發利用條件評價

6.1森林公園旅遊開發利用條件評價分值按指定開發利用條件指標進行評價獲得,滿分值10分

6.2 森林公園旅遊開發利用條件評價指標包括:

公園面積、旅遊適游期、區位條件、外部交通、內部交通、基礎設施條件。

6.3 森林公園旅遊開發利用條件評價分值(l)由各項指標評分值累加獲得。

7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

7.1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分值按式(3)計算:

N=M+H+L ……(3)式中:N——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分值;

M——森林風景資源質量評價分值;

H——森林公園區域環境質量評價分值;

L——森林公園旅遊開發利用條件評價分值。

7.2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分值滿分為50分

7.3 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確定標準

按風景資源質量評定分值劃分為三級:

一級為40~50分,符合一級的森林公園風景資源,多為資源價值和旅遊價值高,難以人工再造,應加強保護,制定保全、保存和發展的具體措施。

二級為30~39分,符合二級的森林公園風景資源,其資源價值和旅遊價值較高,應當在保證其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利用。

三級為20~29分,符合三級的森林公園風景資源,在開展風景旅遊活動的同時進行風景資源質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的改造、改善和提高。

三級以下的森林公園風景資源,應首先進行資源的質量和環境的改善。[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