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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移民組織(標誌)原圖鏈接來自 新華絲路 的圖片

國際移民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IOM)是聯合國聯繫組織[1]。截至2019年3月,有173個成員,8個觀察員國。

1951年12月5日,在比利時和美國的倡議下,於布魯塞爾召開的「國際移民會議」決定成立歐洲移民問題政府間委員會(ICEM)。該組織的章程於1953年產生,1954年生效,1955年交聯合國秘書處登記並編入《聯合國條約集》。1980年,該組織改名為「移民問題政府間委員會(ICM)」。1987年5月,該組織修改章程,新章程於1989年11月14日生效。根據新章程,該組織改用現名。2016年成為聯合國聯繫組織。

組織成立

宗旨

國際移民組織宗旨是在全世界範圍內確保移民有序流動,並協助有關國家處理移民問題[2]

職能

國際移民組織的五大職能:

(1)安排由於現有設施服務不足或沒有特別協助便不能移民者有組織地遷移至那些提供有秩序移民機會的國家;

(2)參與對難民、流離失所者和其他需要國際移民服務的個人進行有組織的遷移,對這些人可由本組織和有關國家,包括承諾接受這些人員的國家作出安排;

(3)應有關國家的要求並同其達成協議,提供移民服務,如招募、選擇、分類、語言培訓、定向活動、醫療檢查、安置、有助於接收和融合的活動,並就移民問題提供諮詢服務和符合本組織目標的其他協助;

(4)應各國要求或同其他有關國際組織合作,為移民自願返回包括自願遣返提供類似的服務;

(5)為各國及國際組織和其他組織提供論壇,交換意見和經驗,促進國際移民問題上各種努力的合作和協調,包括對這些問題進行研究以尋求切實的解決方法。

組織機構

(1)理事會:由全體成員國的代表組成,每年舉行一次屆會,理事會主席任期一年。理事會的職能是決定該組織的政策,審議並批准執行委員會和總幹事的報告,審議該組織活動方案、預算、開支等。

(2)執行委員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11個成員國的代表組成,任期兩年。執委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研究和審議該組織的政策、計劃和活動、總幹事的年度報告,審查理事會權限內的財政或預算,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就理事會權限內的問題作出緊急決定等。

(3)行政署:由總幹事、副總幹事和理事會決定的其他工作人員組成,總幹事和副總幹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任期5年,可連任。總幹事對理事會和執委會負責

成員國:現有173個成員,8個觀察員國。  

組織領導

現任總幹事安東尼奧·維托里諾(Antonio Vitorino,葡萄牙人),2018年10月1日上任,任期5年。

前任總幹事威廉·斯溫(William Lacy Swing,美國人),2008年上任,任期至2013年。副總幹事娜西莎·德·雷·艾斯卡勒夫人(Mrs. Narcisa deLeon Escaler,菲律賓人),1994年當選,任期5年。

組織刊物

國際移民》(International Migration),季刊,英文;

《國際移民組織拉丁美洲移民雜誌》 (IOM Latin American Migration Journal),英、西文;

《移民與健康》 (Migration and Health),季刊,英文;

《國際移民組織新聞》 (IOM News),月刊,英、法、西文;

年度報告》(Annual Report),英、法、西文。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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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