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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廟宇(TEMPLE),基督教聖經專名。

按照基督教經典的說法,基督教的創始人是耶穌,他30歲左右(公元一世紀30年代)開始在巴勒斯坦地區傳教。耶穌聲稱,他的來臨不是要取代猶太人過去記載在舊約聖經[1]的律法,而是要成全它。耶穌思想的中心,在於「盡心盡意盡力愛上帝」及「愛人如己」兩點。耶穌傳道宣講天國的福音[2],勸人悔改,轉離惡行。

簡介

歷史背景

廟宇或神龕屬人類最早期的建築,人們是在神明的這種「房屋」里向祂敬拜(有關中石器時代及新石器時代耶利哥的神龕。聖經記載或暗示有廟宇存在的經文中,*巴別塔是首次提到的建築(創十一4)。雖然巴別塔看來是人類建來朝見神的地方,但它卻像征了人妄想通天的自信;由於這種驕傲,巴比塔遭毀滅。

在亞伯拉罕的原居地米所波大米,每個城市都有一座供奉守護神的廟。當地的人視守護神為土地的主人,如果他不保佑那地,那地將沒有出產,結果連他廟裡的收益也會減少。本地的君王或統治者充任神靈的管家。

對半遊牧的列祖來說,為他們的神建一所特定的神龕並無多大意義。神隨自己的意思隨時隨地向他們顯現。在這些情況下,他們有時候會設*壇獻祭,或立*柱子作記念(創廿八22)。

以色列發展為國家以後,便需要設立一個敬拜的中心,以招聚所有百姓和象徵敬拜神的合一。為了滿足這需要,以色列人在曠野跋涉漂流時設有*會幕,在士師期間則設有認可的聖所(如:示劍,書八30起,廿四1起;示羅,撒上一3)。

迦南各族有自己的神廟,通常簡稱作「大袞廟」,或任何守護神之廟(來:be^t[ da{g{o^n,撒上五5;be^t[ `as%ta{ro^t[,撒上卅一10;參 be^t[ yhwh,出廿三19)。在伯珊、夏瑣及其他遺址發現了不同種類的廟宇。

當大衛鞏固了國位並為自己建造了宮殿以後,他若不為耶和華建造聖殿便會惹人反感。王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撒下七2)。然而神卻不容許他建造聖殿,因為他的手沾滿了仇敵的血;不過他籌集了建殿的材料,積聚了寶物,並選購了殿址(代上廿二8、3;撒下廿四18-25)。所羅門在登基第四年開始正式建殿,七年之後完工(王上六37-38)。

新約中的「聖殿」

新約中有兩個希臘字── hieron 和 naos ──都給翻譯為「聖殿」,前者指組成耶路撒冷聖殿的所有建築物,後者則特別指聖所。解經家注意到,新約作者喜歡用 naos 來表明教會乃神的殿;不過,從太廿七5及約二20對 naos 的用法來看,我們不宜根據這項觀察而大做文章。在太廿七5的情況,naos 〔殿〕顯然應理解為 hieron,否則就無法解釋為何猶大可以進入只容許祭司到達的地方;而在約二20,猶太人謂 naos 〔殿〕要四十六年才建成,他們說這話的時候顯然也不可能只指到聖所部分。希羅多德(Herodotus 2. 170)和約瑟夫(Josephus,BJ 5. 207-11)亦以 naos 作為 hieron 的同義詞。

有關「殿」的字面意義,參:「房屋」(oikos)及「地點」(topos)。有關主在世時耶路撒冷聖殿的描述,見上述V項殿}。至於「殿」的比喻用法,可與「房屋」、「建築物」(oikodome{)、「帳棚」(ske{ne{)、「居所」(katoike{te{rion;「住處」)等詞的比喻用法比較。

a. 福音書中的「聖殿」

耶穌對耶路撒冷聖殿持兩種相反的態度:一方面,祂極尊重它;另一方面,祂又相對地認為它並不重要。例如,祂種聖殿為「神的殿」(太十二4;參:約二16);祂教導說殿裡的一切都是聖潔的,因為住在它裡面的神已經使之成聖(太廿三17、21);祂對父的殿的熱心驅使祂潔淨聖殿(約二17);祂又為聖城即將來臨的厄運而哀哭(路十九41起)。相反地,耶穌在另一些經文中卻賦予聖殿一個相當次要的地位;祂聲稱自己比聖殿更大(太十二6);聖殿掩飾了以色列屬靈的貧乏(可十一12-26及其平行經文);不多久聖殿就會遭毀滅,因有極度的褻瀆令它不宜再存在(可十三1-2、14起)。另見可十四57-58,十五29-30及其平行經文。然而,這些相異的態度並非毫無原因的。

耶穌在傳道之初,以猶太人為對象,並呼召全以色列悔改。儘管反對的聲音日益上漲,祂仍向耶路撒冷發出呼籲(可十一1起及其平行經文)。祂潔淨聖殿,企圖改革現存的秩序(可十一15起及其平行經文);然而這個行動卻暗示了祂彌賽亞的身份(瑪三1起;參:《所羅門詩篇》十七32起;可十一27起),這點引起宗教領袖們更大的敵意,祂最終判定這頑梗不化、不願改變的猶太教不配有神的同在(可十二1-12)。因此,耶穌雖然最初尊崇聖殿,但最終卻宣告祂的被拒與受死會引致聖殿的淪亡。當耶穌受審時,證人聲稱耶穌曾教訓人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十四58;參十五29),這個指控正好成了我們的主向猶太人呼籲的最佳結語。馬可表示這個說法的來源不是耶穌本人,而是作假見證者;至於見證的虛假之處,學者只能猜測。不過,最明智的解釋大概是:猶太人不擇手段地將耶穌的兩番話合併在一起。耶穌曾預言耶路撒冷聖殿被毀(可十三2及其平行經文),另外聲稱人子將被殺害,並在第三日復活(可八31,九31,十34及其平行經文)。換句話說,見證的虛假在於他們扭曲了耶穌的教導。馬可沒有費神更正這項扭曲,原因之一可能是,見證人的想法雖然不對,但在深一層的意義上說,這項控罪是真的。耶穌的死確實廢棄了耶路撒冷的聖殿,而祂的復活則建立了另一所聖殿,這所新的聖殿就是彌賽亞耶穌在末世時代的會眾(太十八20;參:約十四23)。正因如此,路加和約翰並沒有提到這假見證,因為當他們撰寫福音書的時候,這項指控已不再顯得沒有根據了。

b. 使徒行傳中的「聖殿」

然而,耶穌工作的全部含義要過一段時間才顯明出來,因此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發現門徒繼續在耶路撒冷的聖殿敬拜(徒二46,三1起,五12、20-21、42;參:路廿四52-53)。看來以司提反為代表的一批希臘化猶太信徒最先發現,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意味着廢棄耶路撒冷聖殿所象徵的秩序(徒六11起)。因此,司提反的中訴變成對聖殿的攻擊──更正確地說,是攻擊由聖殿所引發的某種心態(徒七)。有些解經家認為,司提反在譴斥聖殿的同時,也暗示了非人手所造的新聖殿;不過這說法合理與否,我們並不能確定。徒十五13-18所提供的證據則較確實:摩九11的「大衛的帳幕」固然是指王朝或國度,可是昆蘭立約團體(Covenanters of Qumran)的末世論卻引用此舊約經文支持他們有關靈宮的新穎觀念(CDC 3. 9),這樣我們便有理由認為,徒十五13-18申明了教會乃神的新聖殿這教義,這也是經常出現於新約書信中的說法。

c. 書信中的「聖殿」

教會體現了舊約論彌賽亞聖殿的預言和兩約間末世論的期盼──這教義尤見於保羅書信。見:林前三16-17,六19;林後六16-七1;弗二19-22。林後六16及其後經文特別強烈地訴諸先知的預言,這裡所引用的一組舊約對句(利廿六12;結卅七27),在有關彌賽亞聖殿的猶太末世論中早已引用(《禧年書》一17)。林前後所表達的聖殿意象的另一特色,在於它包含勸告和警戒方面的應用。由於信徒就是人所長久渴望祈盼的榮耀聖殿的實現,他們應當過聖潔的生活(林後七1;參:林前六18起)。照樣地,使徒也囑咐他們要合而為一:因為只有一位神,祂只會住在一個居所里。教會分裂等於褻瀆聖殿,應受像死刑般可怕的懲罰(林前三5-17)。以弗所書採用了聖殿的意象來闡釋教義。在作者的腦海中,最主要的思想是教會涵蓋各種族的特質。弗二19-22的上下文在字裡行間清楚顯示,使徒大量援引了舊約的盼望:以色列與列國將一同聚集,來到末世時代耶路撒冷的聖殿。例如第13和第17節中所用的「遠」、「近」二字(參:賽五十七19;但九7),是拉比用來形容外邦人和猶太人的術語(Numbers Rabbah 八4);同樣地,第14和第17節提及的「和睦」/「和平」,也是指末世時代的太平,就是當以色列人與萬民同歸於錫安一神信仰時那種昇平的景象(賽二2起;彌四1起;《以諾書》九十29起)。保羅無疑認為,他外邦宣教工作的成果體現了猶太信仰中顯得最宏大和最豐富的那些方面。他給人類重歸於一這個遠古的盼望賦予屬靈意義,並且描繪猶太人和外邦人為一楝建築物的兩堵牆,他們立於基督──房角的頭塊石頭──上面,彼此連結(弗二19-22)。經文所說建築物漸漸「增長」(auxein)〔譯註:見「新」譯〕成為「聖殿」一句,引出了一個不同的意象──身體,顯示了這兩個意像在某程度上的融合。「聖經」和「身體」在用於教會時大致上是指同一回事。留意弗四12、16中這兩種觀念的並列。

經常有學者表示,類似保羅在林前後所用的比喻,也可見於斐羅(Philo)和斯多亞派(Stoics)的作品中(他們稱個人為「殿」)。然而這做法頗不合理。雖然保羅寫林前六19-20時確實想到個人,但只不過是將個人視為構成神殿的群體中的一員。斐羅和希臘-羅馬的人文主義者為強調人觀,將「殿」作靈意化的解釋;而保羅則專注於教會觀和末世觀,對人觀興趣不大。倘若真的要比較,較合理的做法是與昆蘭立約團體的作品對照(CDC 5. 6; 8. 4-10; 9. 5-6)。

關於保羅書信中的「殿」,可參彼前二4-10中的「宮」,後者表明新約屢次指出基督徒生命中那種祭司和獻祭的特質,乃源自教會是神的聖所的觀念。另見:來三1-6中的「房屋」。

d. 希伯來書和啟示錄中的「聖殿」

早期基督徒採納了天上的聖殿的觀念,這觀念是閃族文化常見的,並且它一直支持着猶太人對聖殿的盼望,儘管兩約期間的危急局勢使耶路撒冷聖殿看來永不會成為世界的中心。約一51,十四2-3;加四21起;大概還包括腓三20,都隱約暗示出這觀念。在林後五1-5這段出名難解的經文中,作者提到「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一句,很可能亦與這觀念有關。然而,這觀念是在希伯來書和啟示錄發揮得最淋漓盡致。

根據希伯來書的作者,天上的聖所是樣式(typos),即原來的實體(參:出廿五8-9),猶太人地上所使用的會幕卻只是「形狀和影兒」(來八5)。所以,天上的聖所才是真聖所(來九24),它屬於新約的子民(來六19-20)。此外,耶穌基督是天上聖所的大祭司這一事實,意味着我們雖身在地上,但已參與了天上聖所的敬拜(十19起,十二22起)。這是什麼樣的聖殿?當作者說到天上的聖所已被潔淨(即為我們預備妥當)時,他提供了一點線索(參:民七1)。天上的聖殿就是眾長子的集會(來十二23),也就是得勝的教會(*會幕)。

啟示錄中的天上聖殿是作者對事物予以屬靈解釋的偉大企畫的一部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天上的錫安山(十四1,廿一10),和新耶路撒冷(三12,廿一2起)。事實上,拔摩島的先知〔約翰〕看見兩座聖殿,一座在天上,一座在地上。十一1及其後經文顯然指後者。按作者的描述,受敵困擾的作戰教會以耶路撒冷聖殿的姿態出現,或更準確點說,是以耶路撒冷聖殿內聖所的形像出現;因為殿外的院子(即那些游離於教會邊緣的不冷不熱分子)並沒有被量度。這意像在某程度上采自亞二5,而其含義看來與七1-8中所載十四萬四千人受印記相仿。那些被量度的人,或稱被數算的人,就是神所保護的選民。

作者對他在異象中看到的天上聖殿,同樣賦予屬靈的意義。在錫安山的山巔,他並非看到一座宏偉的建築物,而是看到一大群被買贖的人(十四1,參十三6)。約翰在三12說:「得勝的,我〔耶穌基督〕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由此暗示了約翰希望讀者明白,那群殉道者已經取代了聖殿。因此,每當一個信徒為他的信仰殉道時,天上的聖殿就會好像地上的聖殿一樣「增長」(見上述有關弗二21-22的討論)。最後,當神所命定的選民人數添滿後,這座建築物便建成(六11)。神就是從這座活人之殿向不肯悔改的國家施行審判(十一19,十四15起,十五5-十六1),正如祂曾從耶路撒冷聖殿判定列國的命運一樣(賽六十六6;彌一2;哈二10)。

新耶路撒冷里沒有聖殿(廿一22)。這種觀念出現於啟示錄這本緊緊跟隨傳統意象和課題的書卷,確是異乎尋常。有人認為約翰說他「未見城內有殿」一語,意思是指整座城就是殿;注意城的形狀是四方的(廿一16),正如所羅門聖殿的至聖所一樣(王上六20)。然而這並不是約翰的意思。他清楚表明神和羔羊就是殿,他最可能的意思是,神和祂的兒子取代了聖殿的位置。這個堂皇的結局看來正是作者為他的讀者步步鋪排而至的。首先,他戲劇性地宣告天上的殿開了,人可以看到內中的情況(十一19)。稍後,他又暗示神的居所就是神自己(廿一3;留意 ske{ne{ 和 ske{no{sei 兩個雙關語)。最後,他直截了當地指出全能的神和羔羊就是聖殿。神與人之間的障礙一一挪去,直至神和祂的子民之間沒有阻隔:「他的僕人……要見他的面」(廿二3-4;參:賽廿五6起):這是所有進入新耶路撒冷的人所享有的榮耀特權。

以色列人與列國將一同聚集在末世時代的聖殿這個古老主題,在啟示錄作者與保羅的筆下顯然有不同應用,儘管互相補足。如上所說,保羅將它應用於地上教會;約翰則將它投射到天上和來世。這分別展示了〔新約作者對〕聖殿意象的靈活運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