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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組織(monopolies/monopoly organization) 是指為獲取高額利潤,由多家大企業通過協議、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組織。壟斷組織的形式有「卡特爾」、「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資本家建立壟斷組織的目的在於獲取高額壟斷利潤。依壟斷程度不同,壟斷組織分多種形式。短期價格協定是最簡單的壟斷形式,參加協定的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要遵守協定的銷售價格。[1]
卡特爾Cartel
這是 生產同類商品的資本主義企業為瓜分銷售市場建立的壟斷同盟。參加者通過協議,規定商品的產量和各自占有的份額,並規定商品售價等。但它們在生產上、商業上和法律上仍保有自己的獨立性。過去,德國曾廣泛流行過這種組織形式,曾被成為卡特爾國家。
這是最早出現,也是最簡單粗暴的壟斷。某一個行業的大玩家坐下來開個會,大家為了共同的利益組成聯盟,一起鬨抬價格,限定供應。這一類壟斷中的企業個體在生產,經營和銷售上面都是獨立的和相對平等的。比如上世紀飛利浦,通用電氣和法國電燈公司等巨頭組成卡特爾,人為降低燈泡使用壽命,規定每年燈泡生產限額,讓消費者不得不花大價錢來買成本很低的燈泡。 OPEC 石油組織也是卡特爾,他們通過規定每年產油的限額來左右世界原油價格,不然如果大家都全力開採,石油就會變成白菜價。
當年 OPEC 成立的時候,也因此被大多數發達國家和原油進口國反對。然而,美國能夠通過「石油交易全部用美元結算」的條款把通貨膨脹輸出到全球,因此美國人全力促成了此事。
辛迪加Syndicat
這是生產同類商品的資本主義企業為統一銷售商品和採購原料建立的壟斷同盟,參加者在生產上和法律上仍保持自己的獨立性,但已喪失商業上的獨立性,由辛迪加的總辦事機構統一銷售商品,統一採購原料。這種組織形式,曾在法國廣為流行。
參考文獻
相比起卡特爾,辛迪加是一種組織結構更緊湊的壟斷機構。裡面的成員關係大多是平等的,但是他們會有一個總部。這個總部統一處理銷售與採購,並把生產資料和銷售份額在內部分配。總部能夠利用統一採購買到廉價的原材料,加上抱團銷售能產生壟斷價格,因此辛迪加的成員可以享受到壟斷優勢。同時,總部也比一般成員的地位高,因為一旦離開了辛迪加,普通成員就需要自己處理採購和銷售事務,這樣就喪失了壟斷議價能力,無法與辛迪加競爭。
托拉斯Trust
托拉斯比起前兩種壟斷又更進了一步,它是由一家公司通過兼併,控股大量同行業企業達成的行業壟斷,成員已經失去了獨立性。這個很好理解,就是整個行業就只有一兩家公司,他們自然就產生了壟斷。
托拉斯往往產生在准入門檻比較高的行業。比如電信,鐵路,造船等等。這些企業前期投入太大,所以新入行的競爭者很容易就被消滅。在中國,這種天然壟斷的企業往往是國企。比如中石油,中國移動,供電還有鐵路。之所以不能私有化,就是因為國家掌握這種壟斷力量還不至於為了賺錢來無限抬價。大多數國家把托拉斯列為違法行為。美國就有專門的反壟斷法。 世界上比較著名的托拉斯有鑽石公司戴比爾斯(De Beers,見上圖)。這家公司掌握了全球九成鑽礦,然後故意不開採,每年只生產少量鑽石,來維持鑽石的高價。如果說石油確實有使用價值,那鑽石的昂貴則全是由戴比爾斯一家企業端住了。
所謂竊鈎者誅,竊國者諸侯,我們看到托拉斯在全球都是違法的,而卻沒聽說過康采恩違法。因為他本身已經具有了影響立法的能量。日本和韓國的大財閥都是康采恩。比如三星,比如三菱。這種跨行業壟斷的異面結合是壟斷的最高形式,作為一個經濟組織在民主國家甚至能夠深刻的影響政治的走向。但是康采恩在中國是沒有存在的土壤的,就像在中國沒有黑社會的土壤是一個道理。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的政治優先權遠高於經濟。 壟斷組織大多數是對經濟有負面影響的組織。從最基礎的卡特爾聯盟,到有組織的辛加迪聯合會,再到一統江湖的托拉斯,最後成為左右國運的康采恩。無數豪傑希望能代替市場的力量,成為一個產品真正的話事人,而壟斷就是企業家們的權杖。[1]
康采恩Konzern
第四種壟斷是康采恩。這是以實力最雄厚的大壟斷企業為核心而形成多部門的壟斷集團。參加者有工業企業、貿易公司、銀行、運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加入康采恩的企業在形式上還保持着獨立性,但實際上已受居支配地位的資本家集團所控制。這些大資本家首先控制着核心企業,再由核心企業通過購買股票和人事參與等辦法控制其他企業。康采恩已突破生產部門的界限,壟斷的廣度和深度都加強了,是一種更為複雜的重要壟斷組織形式。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康采恩在德、日和歐洲其他國家迅速發展。
如果說托拉斯是行業的掌控者,那康采恩想要控制的可就是整個國家或者經濟體了。康采恩是一個大的財團,下屬各個獨立公司在各自的領域都有重要影響,進而能夠左右國家經濟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