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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族婚俗

來自網絡的圖片

壯族婚俗壯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過去,「女娶男嫁,夫從妻居」曾經較為盛行,後來過渡到「從夫居」的父系家庭為主。直到近、現代,壯族農村地區仍普遍存在婚後「不落夫家」的習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來個同輩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當天婚禮過後即回娘家,有的地方新娘與同輩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達旦度過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後逢農忙或節日才到夫家勞動幾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後或懷孕後才長住夫家。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壯族的婚俗。[1]

壯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員所組成,沒有氏族組織,具有明顯的村社特徵。壯族婚姻的基本形態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實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認為沒有宗親關係,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單線姑舅表婚,姑母之子與舅父之女可婚,但嚴禁舅父之子與姑母之女通婚。

雲南壯族的婚禮四部曲是接親、送親、成親和回門。他們的婚禮也像他們招待賓客的糖茶一樣,甜津津而耐人尋味。主要分為:接親、送親、成親、回門四個習俗。

一、戀愛方式

1.對歌

壯族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方式有對歌、拋繡球和打木槽等。 壯族人對青年男女的交往是持開放的態度,有山歌唱到:「老人也有十七八,父母也有風流時。」成年的壯族青年男女外出趕墟,在田野、村頭對唱山歌(有很多色色的歌詞啊!),一般父母不會加以約束。而封建社會中漢族對兒女(特別是女兒)的約束是有名的。所謂的「大門不邁,二門不出」是也。因此,對歌成了壯族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壯族社會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歲起就須學會唱幾首山歌,到十七八歲時,必須能學會即情歌。唱山歌地點有着嚴格規定,無論在僻靜的山村,或於街日鬧市,都必須是大家所公認或任何人都能看見的地方。時間則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季節而定。各地每年舉行次數不一。

「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個大街日和二、三月舉行。

2.拋繡球

拋繡球是壯族趕歌圩時,姑娘們手提五彩繽紛的花繡球,整齊地排隊唱山歌,若見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繡球拋給他。小伙子接過繡球,如果對姑娘滿意,就把小件禮物纏在繡球上扔回女方,戀愛就這樣開始了。

拋繡球是認識對方,是戀愛的開始,而不是一些文人所說的是愛的結局。

3.打木槽

打木槽一般在農曆年初舉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來打槽,擊出各種不同的聲音,大家盡情地歡樂。然後由幾個女子擊木槽數棍後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許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邊來共同敲擊,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達男女之間的愛慕。

4.特別方式

①隔街相望

在廣西靖西一帶,有種「隔街相望」的戀愛風俗。每到趕場那一天,青年男女一早就來到街口,男的站一邊,女的站一邊,僅相隔幾步,相互對望。一直站到太陽落山。雙方眉目傳情,如果有意,就示意對方離開大家。在相望過程中,雙方陣營中的同伴有商有量,相互參謀,十分有有趣。

②碰雞蛋

廣西都安的壯族「三月三」中有一項特別有趣的「碰雞蛋」的戀愛習俗。三月三」的前一天晚上,青年們特意準備好十幾個染紅的熟蛋,忙得不亦樂乎。三月三」中的遊戲開始時,男女雙方各握一個蛋,相對而立,然後手握紅蛋相互對碰。如果雙方紅蛋同時破裂,則被認為兩人的命運相連,有緣分,便將紅蛋互贈吃掉。如果只是單方面的紅蛋破裂,則表示雙方沒有緣分,只好自己將紅蛋吃掉。

二、不落夫家

壯族社會普遍保留着結婚後、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 習俗。女子婚後第三日即回娘家長佐,待懷孕後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時即稱「坐家」或「落夫家」。其實,此乃母權制向父權制過渡的一種風俗遺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間,社會觀念仍認為是姑娘,有權與青年男子對唱山歌和進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與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以至懷孕,如被發現,須由「寨老」調處,對通姦男子進行處罰,處罰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紅布掛於門上,表示為原夫「接紅」 ;同時賠償原夫部分禮銀,以示歉意。此種情況,多不離婚,甚而原夫父母競為其子解嘲,勸子無須介意。如通姦男子將女子拐去,原夫有權邀親友追究,拐騙者必須向原夫退賠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時間一般以是否懷孕生子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長大結婚,這時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則行改嫁。壯族有招贅習俗,招贅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說媒,從妻居男子改與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轉房。但轉房僅限於兄死弟無妻而嫂轉為弟妻。

三、夜婚

凌雲縣城內壯族過去有一種「夜婚」習俗。它的由來系明清時期土司荒唐的「初夜權」制度下的產物,即土官規定土民取婚時,新婦必須拿到土司那裡去過初夜生活。這是卑鄙無恥的一種霸婚行為,日子越久百姓越難忍受,但在封建王朝和土司統治下,平民百姓是呼天無門,只能選擇夜深人靜之後進行接親,以避免土司對百姓婚姻的糟蹋。凌雲縣城的壯族歷代有夜婚的習俗,為廣西唯一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婚俗。這種婚俗直到現在,雖然在婚序婚禮形式上已經簡化得多了,但仍經久不衰,甚是流行。

四、背新娘習俗

龍勝龍脊壯族有一種「背新娘」婚俗,即婚禮要經過背新娘、砍梯、拆橋、對歌等步驟。婚禮前選擇一個父母健在的男子背新娘,女的在出到門口前不能穿鞋,表示自己的腳印已經出來了,而且也表示不是自己願意出來的。新娘由10幾位伴娘和歌手陪着,到了新郎家通過臨時搭的竹梯上樓,並走過「新橋」,然後有人砍斷竹梯和「新橋」,表示新娘要永遠地忠於夫家。當晚,新郎帶新娘和村寨的小伙子對歌,直到天亮, 新娘次日回門,新郎當天或次日接回,晚上又繼續對歌,共對3夜,可對雜歌、讚歌、情歌等。[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