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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命婦,古代稱卿、大夫之妻,後指經過君主正式冊封的官員的母親或妻子等女性,即「誥命夫人」。 其餘東亞地區古代王朝也有沿用此稱呼的,如李氏朝鮮。

目錄

李氏朝鮮

簡介 外命婦:大殿乳母、王妃母、王女、王世子女、宗親之妻、文武官之妻中具有品階者。外命婦的封爵取決於丈夫的官職,但並沒有經濟上的保障,只享受名義上的待遇。 文武官妻:文武官之妻的爵位,根據丈夫官職劃分為從正一品的貞敬夫人到從九品的孺人,給予外命婦的封爵。例如,正一品領議政的夫人為貞敬夫人,正三品承旨的夫人的稱號為淑夫人。堂下官之妻的封爵,以從三品的淑人為最高,以下沒有正從之分,四品為令人,五品為恭人。六品為宣人,七品為安人,八品為端人,九品為孺人。 外命婦的封爵取決於丈夫的官職,沒有經濟上的保障,只享受名義上的待遇。其根據丈夫官職劃分為從正一品的貞敬夫人到從九品的孺人,給予外命婦的封爵。

詞語概述

【注音】:wài mìng fù 【出處】:《禮記·喪大記》:「外命婦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面。」 鄭玄註:「卿、大夫之妻為外命婦。」 唐·元稹《賀降誕日德音狀》:「宜集百寮及外命婦進名賀,皇太后仍御光順門內殿,與百寮相見,便為常式者。」《資治通鑑·陳宣帝太建十一年》:「甲子,還宮,御正武殿 ,集百官及宮人、外命婦,大列伎樂,初作乞寒胡戲。」 胡三省註:「外命婦,五命以上官之妻也。」參閱《通典·禮六七》。[1]

古代中國

唐朝 一品文武官及國公之母或妻封國夫人。 三品以上文武官之母或妻封郡夫人。 四品以上文武官之母或妻封郡君。 五品以上文武官之母或妻封縣君。 勛官四品有封者母、妻為鄉君。

宋朝 宰相,使相、三師、三公,王,侍中,中書令之妻封國夫人。 光祿大夫、太子少保、節度使以上之母或妻封曰郡夫人, 中大夫、大將軍、團練使、雜學士等以上的官員之母封為郡君,改稱淑人、碩人、令人、恭人。 庶子、少卿監、司業、郎中、京府少尹、赤縣令等官之妻封縣君,改稱曰室人(後改宜人)、安人、孺人。

明代 《明史》卷七十二《職官一》:「外命婦之號九:公曰某國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後稱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此外,八品、九品稱「八品孺人」、「九品孺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