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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副,是指職位僅低於船長的船舶駕駛員。 [1]
甲板部(駕駛部)負責人,船長的主要助手。在船長(和政委)的領導下,負責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並協助船長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貨物裝卸運輸和甲板部的維修保養。一般每天的凌晨4點到8點及下午的4點到8點值班,進出港口和靠離移泊時在船首指揮,船舶應急時任現場指揮。船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代理船長職務。國外船舶常由大副負責全船的行政管理。
工作職責
一、大副是船長的主要助手。在船長的領導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並協助船長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其他運輸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二、貫徹執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務會議的決定;制訂並組織實施甲板部各項工作計劃,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經常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本部門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做好甲板部船員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門內和部門間的團結與協作。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間,執行好代表人的指示。 三、負責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運輸管理: (一) 正確運用本船的貨艙結構和穩性資料,在保證貨物和船舶安全的條件下,充分利用倉容和載重量,合理配載。每航次積載前,應計算穩性,書面報請船長審閱; (二) 根據計劃裝運貨物種類、數量、特性、標號和起卸港的次序,合理編制貨物積載圖,並明確分隔、襯墊和綁紮的要求及裝卸注意事項,經船長審批後,布置各駕駛員熟悉和執行;對集裝箱貨物配載,要合理安排箱位,中途港及目的港的箱位最好能分別獨立操作,要考慮開關艙順序,防止倒箱;為保證船舶穩性,宜先重箱、後輕箱,先小箱、後大箱; (三) 裝貨前率領或督促值班駕駛員、水手長和木匠檢查貨倉和墊倉物料的清潔、乾燥情況,使其符合所載貨物的要求;檢查污水溝(井)和黃蜂窩,清除雜物,保持暢通;檢查艙內電線,消防管系、測量管、空氣管、火警報警器以及測溫、測濕、通風和裝卸等設備或裝置、屬具,保證處於正常的技術狀態; (四)嚴格監督港口裝卸部門按貨物積載圖裝配。裝貨時如發現包裝不固,標號不符、不清,集裝箱貨物有箱損、貨損或遇鉛封脫落時應及時向港方提出,並做好現場記錄和大副收據上正確批註; (五)裝卸危險品,嚴格執行國際規範;裝卸糧食、冷藏貨和其他特殊貨物時,要申請貨物檢驗師的檢查和監裝監卸,並取得由檢驗師簽署的證書; (六) 裝卸貨時,根據需要安排船員做好看艙理貨工作,防治貨損貨差和偷盜事故的發生; (七)裝卸重大件、危險品或貴重貨物時應在現場監督,必要時應親自指揮; (八)經常注意並掌握貨艙通風,在裝有冷藏貨物時,應經常聯繫和督促冷藏員(或大管輪)保持冷藏貨艙(集裝箱)的溫度和濕度,嚴防發生貨損責任事故; (九)裝卸完畢後,應認真審閱簽署貨物交接單據,並將貨物積載和裝卸情況記入航海日誌; (十) 管理郵件的存放、裝卸和交接工作。 四、正確掌握本船裝卸設備及屬具的安全負荷和操作規程。收放重吊時(如果有)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督促值班的駕駛員和水手經常注意碼頭工人是否正確操作,如因操作不當而造成損壞,應及時要求港方修復或賠償。 五、負責編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維修保養計劃,經船長審批後,組織甲板部船員按計劃做好船體、貨艙、艙面建築、裝卸設備和屬具、救生消防堵漏設備、帆纜索具以及和它們相聯有關的各種附屬裝置等的維修保養工作,使其經常處於良好技術狀態,定期檢查,做好測量和損壞記錄。 六、負責匯總和編制甲板部的計劃修理工程和航次修理單,經船長審批後上報公司;修理期間,制定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組織好監修、驗收和自修工作,做好各種測量記錄;進塢後和出塢前,應會同船長和輪機長檢查船殼和水線以下各種裝置並做好測量記錄;每航次結束後,應填制甲板部航次維修工作報告報送公司。 七、開航前,做好以下檢查: (一)裝卸單證是否齊全; (二)甲板部船員是否都已到船; (三) 淡水儲量是否已按計劃備足; (四) 督促有關人員檢查本部門所轄區域,防止偷渡和違禁品上船; (五) 二、三副的開航準備工作是否已做好; (六) 貨艙是否封好,吊杆(如果有)是否已放妥固定; (七) 貨物和甲板上的易動物件是否已經綁牢,放妥和加固,使其符合安全出航要求。 (八)將以上檢查情況和其它開航準備報告船長並記入航海日誌。 八、大風浪侵襲前,督促水手長和木匠認真檢查錨、舷梯、救生艇、吊杆、貨物、易移動物件並予加固,把纜繩貯放入庫,親自檢查艙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況,發現不符合要求時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督促有關人員認真關閉貨艙通風口和外側水密門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九、進出港口、靠離移泊和拋起錨時,應在船首瞭望,將現場情況和周圍環境及時報告駕駛台,並按船長指示指揮現場工作。 十、每日檢查淡水艙、壓載水艙、污水溝(井)的測量記錄並記入航海日誌;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即報告船長,查明原因,採取措施,以避免發生事故。 十一、經船長同意,負責安排淡水艙、壓載水艙的注入、排出和移注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淡水的儲量和消耗;擬定節水措施和應急供水辦法,經船長批准後執行。 十三、按規定審閱和簽署航海日誌,檢查並指導其他駕駛員正確記載;負責保管航海日誌有關的圖紙、技術資料及業務文件。 十四、檢查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經驗教訓;檢查潛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採取積極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十五、 督促三副水手長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設備和各種應變器材的維護工作,使其經常處於完整和良好的技術狀態;在船長領導下按時進行各種應變演習並在現場指揮;加強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和制定甲板部防火防爆的具體措施;當本船發生海事時,應迅速趕往現場,組織船員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進行搶救。 十六、嚴格遵守有關航運方面的各項國際公約、規則,尤其是國際海上防污染公約及各國有關防污染的規定。負責制訂甲板部防污染的具體措施,經常檢查和督促本部門船員認真執行。 十七、 負責並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備件、物料、工具、勞保用品的請領、驗收、保管、使用、盤點和報銷工作。 十八、組織並領導甲板部船員的技術業務和外語學習,不斷提高他們的技術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經常指導其他駕駛員做好本職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疑難問題;具體指導駕駛實習生按計劃完成實習任務。 十九、經常對本部門船員的技術業務和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定期作出鑑定,提出對他們的獎勵、升降的建議並簽署意見,報送船長。 二十、安排甲板部船員及廚工、服務員的休假換班計劃並報送船長。 二十一、保管全船的備用鑰匙;接船時與其他部門負責人協商並負責擬定全船艙室和庫房的分配方案,經船長核准後實施。 二十二、經常如實地向船長匯報甲板部的工作和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二十三、 當船長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執行職務,或新任船長未到任前,臨時代理船長職務。 二十四、經常檢查和督促炊事、服務人員時刻注意經常保持個人及服裝、炊具、餐具、廚房、餐廳以及各自負責區域內的清潔衛生,並做好除蟲滅害工作。 二十五、 經常檢查和督促廚工、服務員做好各自責任範圍內所管一切器具、設備和養護工作,如須調整、檢修或改裝,應及時聯繫有關人員並提出具體要求。 二十六、 督促廚工、服務員將廢物和垃圾倒在指定地點,保持船舶衛生,防止污染。 二十七、負責提出船舶公共生活區和廚房的家具、器皿、屬具、物料、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的請領計劃,列單送船長審閱簽署後上報公司;並負責對上述物品的驗收、保管、發放、盤點和報銷。 二十八、負責管理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醫療器械、設備、藥品和備品的申領、採購、驗收、登記、保管、盤點和報銷;烈性藥物和毒藥必須與其它藥品嚴格分開並妥善保管,麻醉藥品應另外加鎖存放,經船長同意,也可指定一名駕駛員具體負責本項工作。 二十九、經常教育和督促船員重視並保持個人衛生,對炊事、服務人員應定期檢查有無傳染病或寄生蟲;發現健康情況不適於海上工作的船員應即報告船長,並提出處理意見。 三十、 當船舶駛往流行性傳染病港口時,應採取預防接種或服藥預防措施,必要時建議船長限制船員登岸,或不添裝食物和淡水。 三十一、 組織炊事服務人員努力學習業務和外語。 三十二、按公司要求在離任前認真進行各項移交事項。
分工
大副英文叫chief officer,是甲板部的最高長官。一般貨船上大副負責配載。靠離碼頭時大副在船頭指揮。船上一般分甲板部和機艙部,當然還有廚師大台等服務部門,甲板部有大副、二副(second officer)、三副(third officer)、水手長和水手,機艙部有輪機長也叫老軌(chief engineer)老軌是機艙部的最高長官,二軌(second engineer),三軌( third engineer),四軌(fouth engineer),機匠長和機匠。船長(captain)是全船的最高長官。船長和老軌一般不當班,只有靠離碼頭和走狹窄水道或者過運河過船閘的時候才到駕駛台和機艙,大副和二軌值4點到8點的班,二副和三軌值0點到4點的班,三副和四軌值8點到12點的班,每人每24小時值2個班。大副負責配載,二副負責劃航線,三副負責消防救生設備。二軌負責主機,三軌負責輔機,四軌負責各種泵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