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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會議專條

天津會議專條》又稱《中日天津條約》或《朝鮮撤兵條約》,是指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日本明治十八年)4月18日中國清朝政府代表李鴻章與日本明治政府代表伊藤博文在中國天津簽訂的條約,該條約是為解決上年朝鮮甲申政變所引發的中日衝突的遺留問題而締結的。條約規定中日同時從朝鮮撤軍,由第三國教官訓練朝鮮軍隊,若朝鮮發生變亂或重大事件,兩國出兵時須互相知照。由於該條約默認了日本與中國均有出兵朝鮮半島的權利,故被認為埋下了甲午中日戰爭的禍根[1]

目錄

歷史背景

朝鮮之亂

1882年(清光緒八年,日本明治十五年),以朝鮮發生「壬午兵變[2]為契機,中日兩國同時介入朝鮮問題,並展開競爭。中國清朝作為朝鮮的宗主國,為了強化對朝鮮控制,留駐6營3000士兵,1884年(清光緒十年,日本明治十七年)5月因中法關係緊張而調走1500人;日本也通過《濟物浦條約》而取得駐軍朝鮮的權利,起初為小倉鎮台的1個中隊,1882年11月變為廣島鎮台山口分營的2個中隊,1883年(清光緒九年,日本明治十六年)7月應日本駐朝公使竹添進一郎的請求減為1個中隊,1884年10月調換為東京鎮台步兵第一聯隊第一大隊中的1個中隊,駐軍規模約200人左右。到了12月,就發生了朝鮮開化黨主導的「甲申政變」,日本駐軍自稱應國王求助而介入政變、援助開化黨,但兩天後就被駐朝清軍鎮壓,開化黨人逃亡日本,漢城也發生朝鮮人(內含部分清軍與華僑)攻擊日本僑民的風潮。

日本反應

甲申政變的消息傳入日本,引發群情激憤,大多數輿論呼籲日本對中國和朝鮮開戰,東京各校學生們於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日本明治十八年)1月8日在上野公園集會示威,將象徵對中國輕蔑的豬頭插在竹竿上,號召「膺懲清國」。一些政府官員提出更具體的措施,如太政官大書記官伊東巳代治主張立刻派遣軍隊到朝鮮扶植開化黨政權,完成竹添公使未竟的「事業」;駐華公使榎本武揚判斷清政府不會從朝鮮撤軍,主張派遣軍隊占領朝鮮要地。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政府內部圍繞和戰問題發生對立。自從明治十四年政變、大隈重信等自由派官僚出局以後,日本政府內部就呈現「薩長對立「的格局,在1885年實行內閣制的前夕,薩長兩派的博弈更加激烈。碰巧朝鮮發生了甲申政變,並引發排日風潮,薩摩系政客大多主張強硬政策,如農商務卿西鄉從道在內閣會議上叫囂對中國宣戰,時任顧問的薩摩大佬黑田清隆更被認為是主戰派的頭目;而主導日本政府的長州系政客尤其是宮內卿伊藤博文、外務卿井上馨本來就是朝鮮事務的負責人,朝鮮出了事,他們最想做的就是掩蓋真相、迅速解決,在談判桌上為日本挽回顏面和利益,避免給薩摩系以把柄並放任其通過戰爭來取長州系而代之,因此他們力排眾議,採取和平解決的方針。伊藤博文甚至認為如果對清交涉有所閃失,他們就很可能失去日本的軍心、民心,即便沒有內亂也會使政府威信掃地,所以他認為只需跟朝鮮談判解決了事,試圖從根本上迴避同清政府的談判。

日本政府最終採取和平解決方針的原因除了伊藤和井上的堅持外,更重要的是日本本身羽翼未豐,在當時不具有與清朝決戰的實力,而且財政困難、通貨膨脹,也難以發動一場大規模戰爭。另一個隱藏考量就是當時清朝正陷入中法戰爭之中,法軍占領基隆,對台灣島的野心昭然若揭,這是日本不願意看到的,一旦中日開戰,則可能使法國坐收漁翁之利,占領日本垂涎已久的台灣,而日本從法國手中奪取台灣自然比從中國要難得多。當時,法國駐日公使和駐華公使都向日本提出過軍事同盟的建議,但日本政府反應冷淡。對於日本政府來說,最佳的選擇就是利用清朝還在與法國戰爭的機會與之談判,積極通過外交手段來謀求日本利益的最大化。

中國反應

清政府在1884年12月10日接到袁世凱等駐朝清軍將領對朝鮮政變的報告,於是派吳大澂、續昌赴朝善後,並警告他們「切勿與倭人生釁」;日本政府則在1884年12月11日從中國駐日公使黎庶昌那裡獲悉政變消息,13日接到其駐朝公使竹添進一郎的報告,於是任命外務卿井上馨為特派全權大使,赴朝善後,要求朝鮮就政變後的排日風潮對日本謝罪賠款。結果吳大澂等在朝鮮可謂一籌莫展,沒能阻止井上馨對朝鮮的勒索,導致1885年1月9日朝鮮與日本簽訂《漢城條約》,使日本成功推卸了自己在甲申政變中的責任,強迫朝鮮謝罪、懲凶、賠款並增築日本兵營。

井上馨在朝鮮時,就通過隨員井上角五郎向放出「將向中國講理」的風聲;1月19日,井上馨回到東京,22日與到訪的新任中國駐日公使徐承祖會談時要求中國撤走駐朝清軍。清政府得知後,認為「華兵駐朝,保護屬藩,業已有年,又經朝王屢請留防,義難漠視,今該國亂黨未靖,尤不能撤「,因此要求徐承祖繼續與井上馨據理力爭。但井上馨堅持要中國撤軍,徐承祖判斷難以說服日方,轉而支持撤軍,在1月30日致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的報告中認為有俄國在,日本必不敢在朝鮮輕舉妄動,且中法戰爭正在進行,中國不宜再樹一敵。 此議得到李鴻章的採納,但立意與徐承祖有所不同,他指出:「慶軍(指吳長慶麾下軍隊)戍韓三年,將士苦累嗟怨,稍緩本應撤換,但隔海遠役,諸多不便。朝城各國官商畢集,口舌繁多,日人又從中播弄。統將剛柔操縱,難盡合宜,得人實屬不易。如果日兵允即盡撤,我軍亦未嘗不可暫撤。」也就是說,李鴻章要求日軍也同清軍一起撤退才行,此外他還主張撤軍後由中國推薦德國教官去朝鮮訓練軍隊,中國軍艦也時常巡航朝鮮,以維持對朝鮮的控制。他的這些主張在後來的天津談判中體現出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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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會議專條使日本取得了與中國在朝鮮共同行動的權利
1885年簽訂《中日天津條約》,條約的一句話,為甲午戰爭埋下伏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