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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協會是由在天津市註冊的測繪地理信息資質單位、科研院所及相關單位自願結成的專業性、非營利性,具有法人資格[1]的社會組織。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天津市規劃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天津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宣傳測繪地理信息工作在經濟、文化、政治和社會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組織會員開展有關培訓、技術諮詢、信息交流,指導、協助會員改善生產經營管理和推動技術進步;組織會員開展國內外測繪地理信息技術交流與合作,開拓國內外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提高會員單位的經濟活力。
(三)制定業內質量規範、服務標準,組織會員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規範會員質量行為,參與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監督會員依法經營,對違反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的行為進行懲戒。
(四)組織會員開展本領域發展、改革及利益相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政府決策論證,提出有關測繪地理信息產業政策和立法的建議;經相關部門授權參與地方或國家有關測繪地理信息產品標準的制定。
(五)代表業內和單位會員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涉及會員集體利益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測繪地理信息業內的整體利益和單位會員的合法權益。
(六)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的關係,協調同行價格等方面的爭議,維護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
(七)組織會員開展誠信單位的評審、發布和管理,協助業務主管部門管理行業信用體系。
(八)承擔法律法規授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職能。
天津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天津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協會。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是由在天津市註冊的測繪地理信息。
資質單位、科研院所及相關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2]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並積極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業內管理,維護業內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業內共同關心的問題,協助規範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提高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促進全市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的科學發展。
第四條 本團體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天津市民政局。本團體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在天津市西青區。
第二章 加強黨的建設
第六條 本團體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條 本團體黨組織要積極發揮政治引領、先鋒模範、監督管理和規範行為的主導作用,保障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第八條 本團體黨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開展組織活動,按期進行換屆選舉。
第九條 本團體黨組織要在本單位的誠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條 本團體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接受上級黨組織的考評。
第三章 業務範圍
第十一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執行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宣傳測繪地理信息工作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根據授權,開展地理信息產業相關統計和調查,參與政府決策論證,研究地理信息產業的發展戰略和有關方針政策,向行業管理部門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 ;
(三)制定會員行為規範和自律準則,倡導行業誠信經營 ,經授權,開展全市測繪地理信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地理信息產業信用評價工作,維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推動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的標準化研究工作,組織實施測繪地理信息行業規範、團體標準的制定和審查工作;
(五)按照規定,開展測繪地理信息優秀工程評選,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科技成果、成就和技術裝備展覽;
(六)開展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建設和發展方面的交流研討和培訓,提供科技諮詢,開展技術服務,推廣先進成果,推薦先進管理經驗,推動地理信息技術應用,培育健康的地理信息產業市場,提高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七)開展測繪地理信息行業法律培訓;面向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協調會員與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的關係,致力維護產業整體利益和企業權益;
(八)加強與中國地理信息產業協會、其他省(市、自治區)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協會和相關行業組織的聯繫,開展國內、外測繪地理信息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代表行業和單位會員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涉及會員集體利益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的整體利益和單位會員的合法權益;
(十)依法承擔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委託或購買服務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會員
第十二條 本團體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個人會員不超過會員總數的10%。)
第十三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應當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一、團體會員:
(一)依法取得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從事測繪地理信息產業的生產、經營、應用、管理、科研和教學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
(二)須誠信經營,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三)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四)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支持本協會工作;
(五)在本團體專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二、個人會員:
(一)擁護本團體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並熱心和支持協會工作;
(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道德高尚;
(四)須為本行業內的專家、學者(即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第十四條 本團體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吸收少量外地經濟組織和專家、學者入會,所占比例不超過會員總數的20%。外地會員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有關認證證書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
(二)個人入會需提供本人學歷、職稱證書、工作履歷等相關證明。
第十五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者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六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 對本團體做出的處分有申訴權;
第十七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章程;
(二)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三)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自覺遵守行規行約,執行本團體的各項自律制度;
(八)單位會員應指定機構和人員負責與本協會秘書處聯繫,如遇機構和人員變動,須及時向協會秘書處通告,變更。
第十八條 單位會員應確定一名代表參加會員大會,行使會員權利,代表因故不能出席的需以書面形式授權他人代為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 本團體實行民主表決機制,表決權具體分配標準為:每一單位會員享有一票表決權,個人會員只享有選舉事項的表決權。
第二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經理事會確認,視為自動喪失會員資格。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及行規行約的行為,按行規行約進行懲戒並可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條 會員退會、自動喪失會員資格或被除名後,其在本團體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參考文獻
- ↑ 法人資格怎麼確定,找法網,2021-12-03
- ↑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搜狐,202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