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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政官

圖片來自cantonesehistory

太政官日本舊設的機關,始於大寶律令及終於內閣制的施統行。太政官是一個理立法、行政、司法與及管轄八省百官的機關,相當於中國隋唐的三省,宋朝的中書門下,或元朝至明初的中書省,自大寶律令律令施行後,就是朝廷中最上位的機關。太政官與神祇官合稱二官,地位比神祇官為高。太政官有幾個別稱,分別是尚書省鸞台蘭省乾政官。太政官自從平安時代中後期,攝政關白的出現,已經是一個有名無實的機關直至明治時代短暫的中興。[1]

人事架構

太政官與其他部門一樣行四等官,設長官、副官、判官及主典,以下是太政官的四等官員:

  • 判官:
    • 左大辨、左中辨、左少辨
    • 右大辨、右中辨、右少辨
    • 少納言

太政官轄下的八省

自大寶律令起,八省已經是太政官轄下的,包括:中務省、宮內省、大藏省、治部省、式部省、刑部省、民部省及兵部省。 當中:

  • 中務省負責天皇事務、宣令、擬旨等事務。
  • 宮內省負責皇宮管理、皇室收支等事務。
  • 大藏省負責管理金銀、珠寶等事務。
  • 治部省負責姓氏的管理、外交、僧尼的監督、禮樂等事務。
  • 式部省負責任用官員、官員考課等事務。
  • 民部省負責管理田土、戶籍、租稅、山川、道路等事務。
  • 刑部省負責管理訴訟裁判、處刑等事務。
  • 兵部省負責管理武官人事、士兵等事務。

參考文獻

  1. 太政官cantonese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