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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農業局,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組織指導全市農業救災工作[1]。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研究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對策和措施;組織起草種植業、畜牧業、農機管理、農業綜合開發等方面的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2. 研究擬定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擬定農村奔小康、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3. 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優化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擬定有關農畜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政策,執行上級有關大宗農畜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
4. 參與研究我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和政策,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
5. 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組織指導全市農業救災工作。
6. 貫徹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村節能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參與制定村鎮建設規劃。
7. 研究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農業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國內外高新技術、先進實用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8. 組織實施農業方面的國家、省和行業標準,擬定市級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組織農業環境監測和農畜產品、農牧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農業種子、農藥、獸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組織指導市內動物、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實施綠色食品、無公害產品、名牌產品、有機食品申報、管理及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9. 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研究提出農業對外開放、引進外資、發展創匯農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0. 引導農業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指導國有農牧良(原)種場、園藝場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
11. 承辦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民體育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農民經濟組織建設與發展。
12. 指導、監督全市農業機械管理、畜牧獸醫、飼料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13.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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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威海市宣傳片 ,好看視頻,2020-06-11
- ↑ 【政策解讀】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公布 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附全文) ,搜狐,2019-02-20